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领域效能,护航科创企业融资发展,应凝聚多方合力,以提高科创领域服务质效为导向,创新评级体系、打破信息壁垒、优化融资机制、培育投资生态、健全增信体系,共促资金直达科创领域。
近年来,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2023年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等领域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方针,支持科创企业融资的措施频出,科创债券市场建设成果初显。信用评级作为债券市场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助力科创企业融资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未来信用评级支持科创企业融资仍大有可为,应多措并举深化中国特色评级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支持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助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科创债券市场建设成果初显
信用评级为市场构筑风险屏障
资本市场是助推科创企业发展、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在改革中不断发展的债券市场,积极赋能科技创新。近年来,我国围绕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出台多项支持性制度,进一步丰富科创企业直接融资的创新金融工具,拓展科创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一)在政策大力引导和支持下,科创债市场迎来快速发展。在2017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2021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22年5月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商协会同步升级推出科创票据,后续又进一步创新推出附加股债联动条款的混合型科创票据。自落地以来,科创票据和科创公司债累计发行超过7000亿元,成为发行量最大的创新品种,发行增速实现了跨越式增长。科创类债券发债主体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为引领示范,超八成由央企、国企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符合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科技创新企业,助推实体企业产业结构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资产证券化产品亦为科创企业融资的创新渠道。近年来,以版权、专利等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不断发展,通过盘活企业无形资产,助力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科技成果转化,赋能企业持续发展。可转债市场对科创领域的服务力度也较大,2023年前10个月,九成以上的可转债发行人具有科创属性,融资规模约千亿元,为科创企业流动性提供了有力补充。此外,间接融资类债券同样在服务科创企业融资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债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的发行人为商业银行或地方性城投企业,其通过债券筹集的资金可投向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为难以直接进入债券市场的中小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扩大债券市场对科创企业的覆盖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为国家级战略目标的背景下,债券市场也运用多元化的融资工具箱,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贡献力量。专精特新类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债、小微金融债等品种从债券市场融资,融资规模近百亿元;债券市场亦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行可转债,为企业引入金融活水,专精特新企业在具有科创属性的转债发行人中占比约为三成,转债市场对专精特新领域的支持力度不容忽视。
(三)信用评级机构在服务科创企业融资、推动债券市场资金精准流入科技创新领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立足专业水平,坚持客观、严谨、尽责的职业操守,致力于为市场提供全流程、多维度信用评级产品和服务,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助力科创企业相关债券发行。另一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科创企业风险特征的评级方法体系,综合考量科创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特征、宏观经济运行、行业竞争环境和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构建全面的科创企业信用风险评估体系,以提高信用评级对科创企业的分析能力,做好债券市场“看门人”。
强化信用分析发挥信用评级力量
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党中央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实现动力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意味着需要将科技创新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资本、信息、技术等要素的作用,形成目标推进的强大合力。
(一)资本市场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是护航科技创新行稳致远的重要平台。优化资本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功能、加速实现“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整体效能的重要性凸显。近年来,债券市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发展大局,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产品创新,在引导要素资源向科创领域聚集、推动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需正视的是,现阶段科创企业债券市场融资规模整体较为有限、市场占比不高,且存在结构性问题,债券市场对科创企业的支持效力仍有拓展空间。针对现存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科创企业信用分析,优化科创企业债券融资环境,合理满足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企业的融资需求,提升债券市场对科创企业的服务质效,推动债券市场融资资源与科技资源有效对接,助力增强企业创新实力,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二)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于促进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信用评级为监管部门和债券市场搭建了一个相对标准化、高效、低成本的信用风险防控体系,帮助市场了解债券信息,辅助进行债券风险定价,通过发挥信用揭示与预警能力,在支持重点领域融资、深化宏观调控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信用评级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参与主体,将贯彻落实党中央会议精神,坚持“金融报国”理念,继续助力债券市场扩容,服务科创主体融资需求,更好支持资金流向重点产业领域,为促进债市高质量发展、谱写经济发展新篇章添砖加瓦。
(三)发挥信用评级力量,需着眼于全生命周期精准把握科创企业风险特征。科创企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成长等特点,发展过程中在技术迭代、市场份额、人才流动以及政策环境等方面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潜力与前景,与传统的信用分析框架以历史财务表现和经营状况等为基础的分析体系并不适配。科创企业信用分析需坚持长期主义视角,贴合科创企业成长周期和发展特点,从“看过去”向“看未来”转变,重点关注科创企业成长性、技术竞争优势、经营策略稳健性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特色要素。一是关注成长潜力。科创企业成长潜力是其发展前景的体现,科创企业往往经营规模偏小,较难基于传统的规模性财务指标以评估其信用实力,而企业成长速度、客户满意度等可反映其在所处行业中的成长潜力,成长速度越快,客户满意度越高,则越容易在行业中占得先机,反映企业的未来发展潜力较大。二是关注技术优势。科创企业具有知识、技术密集等特点,核心技术或产品通常具有创新性和领先性,使其得以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信用分析过程中需重点考量研发实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关键技术人员稳定性、市场份额等。三是关注经营策略稳健性。科创企业管理层的专业能力和经营策略对企业未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科创企业生命周期较一般企业更长,若管理层采取激进的经营策略实现短期高增长或难以保障其长远健康发展。对科创企业进行信用分析时,需要关注管理层的背景、经验和能力,分析其对企业的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和管理策略的稳健性。此外,考虑到科创企业对所在领域产业环境变化高度敏感,还需着重关注产业扶持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深化中国特色评级体系建设
助力资金畅达科创领域
近年来,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央多次强调金融要为新动能、新发展模式等提供高质量服务,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亦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领域效能,护航科创企业融资发展,应凝聚多方合力,以提高科创领域服务质效为导向,创新评级体系、打破信息壁垒、优化融资机制、培育投资生态、健全增信体系,共促资金直达科创领域。
(一)创新评级体系,构建与国情相适应的科创评级方法。现阶段我国科创企业培育取得良好成效,但科创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成长期,具有轻资产、高风险、信息透明度不足等共性特点,传统评级体系较难与其发展阶段及风险特征相契合。提高评级服务科创企业质效,需从评级框架、指标、符号等方面协同创新。一方面,创新评级框架,可考虑基于传统框架增加特色评级模块,考量科技属性及创新价值,构建适合科创企业的评级框架。另一方面,创新指标体系,重点选取体现企业成长潜力、技术优势、经营策略稳健性以及外部环境变化等方面的关键要素,尤其对于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卡脖子”难题、科技成果转化率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应予以重点考量。此外,考虑到科创企业特征和评级方法的独特性,可单独构建带有“科创标识”的评级符号体系,提高科创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辨识度。
(二)打破“信息壁垒”,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提供信用信息支持。科创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可能缺乏正规财务报表等丰富的数字化信息,信息透明度偏低,加大外部机构信息收集和甄别成本;科创企业自身亦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专业壁垒,使得其在资本市场融资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为打破“信息壁垒”,畅通科创企业融资渠道,建议强化科创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企业信息的透明度、完整度、可信度,减少信息不对称行为,降低评级机构等外部机构的信息获取成本。此外,合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通过科技部、知识产权局、工信部等国家部委权威信息解决科技信息壁垒,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提供信用信息支持。
(三)优化科创债融资支持机制,培育良好投资生态。强化债券市场对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一方面,可考虑为符合条件的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科创债券融资给予贴息优惠,提效降本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另一方面,创新融资工具,加大混合型科创票据、含转股条件的科创债等创新品种市场推广,推动以版权、商标、专利等为基础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ABS)发展,以盘活无形资产方式支持科创企业直接融资。与此同时,培育科创债良好的投资生态,引导投资者优化投资理念与框架,更好地认识科创债意义和投资价值,将中长期视角下产业升级要素纳入投资评估体系,综合考量投资收益及投资可产生的社会效益;健全多层次投资者结构,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科创债券投资,提高科创债交易活跃度,引导投资资金向科创领域聚集。
(四)完善多元增信机制,撬动资金流向科创领域。科创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不确定性风险,科创债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或难以满足风控要求,在科创债发行初期,有必要采取担保、增信等方式完善偿债保障措施,降低投资者面临的信用风险,提升投资端吸引力。一方面,完善融资担保机制,助力科创企业融资工具发行流通。可由政府引导、联合区域担保机构等市场机构设立专项融资担保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进行融资担保和弥补担保损失,增强市场信心。另一方面,完善市场化增信机制,并加快市场推广。技术类等无形资产在科创企业盈利中起着更为重要的支撑,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质押物为科创债增信;充分运用民企债券融资支持计划、“央地合作”增信等创新模式,联合更多市场机构创设信用保护工具,撬动资金流向科创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