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一年,可展期两次,每次展期期限一年。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此次推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是对推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以及国内新一轮设备更新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将助力经济进一步回升向好。 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是对原有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接续。人民银行表示,在总结两项工具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更好满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的融资需求。 人民银行表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设立将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此次推出的新工具是此前出台的科技创新与设备更新改造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升级版’。”周茂华分析认为,与之前工具相比,新工具服务领域有所变化,更加强调信贷资源投向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数字化、绿色化的设备更新改造方面的支持。 在业内人士看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利率为1.75%,向金融机构提供了成本较低的稳定资金,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服务,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同时,还有助于支持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务院部署,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利率为1.75%,充分说明货币政策引导结构优化的导向,表明了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充分支持以及加快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意图。”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首席分析师杨畅表示。 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记者注意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人民银行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按照“先贷后借”向清单内项目发放贷款,这将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放贷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激发相关市场主体的信贷需求,进而促进民间投资。 展望下一阶段货币政策,业内人士认为,从后续政策看,国内货币政策空间充足,但政策强调有力有效,注重风险防范,平衡长短期与内外关系,预计人民银行将根据经济形势变化,采取各类货币政策工具灵活搭配,促进信贷资源均衡投放,提升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