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鲜明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目标,为金融工作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去年11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深入实施“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工程(以下简称“四新”工程),为更好履行新时代金融监管新职责新使命奠定坚实基础。 《金融时报》记者近日从金融监管总局获悉,“四新”工程实施以来,各司局和各地监管局真抓实干,在做好五篇大文章、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涌现了一批创新实践成果。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记者从四川监管局获悉,该局提出了“专用制度、专业人才、专项考核、专门风控、专属支持、专线对接”的“六专”发展原则,明确科技支行科技型企业贷款、户数均占比50%以上并逐步实现占比70%以上,科技保险支公司努力实现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承保户数、保险金额逐年增长的目标。截至2023年末,辖内25家科技金融专业机构存量贷款户数1549户,贷款余额225.67亿元,同比增长18.14%;四川保险机构为4650家次企业提供科技风险保障810.1亿元,增长21.3%。 河南监管局近日也披露了科技金融发展成果。该局要求辖内银行机构加强科技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适应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研究、评估、审批人员。加强授信管理机制建设,从传统的“看报表、看规模、看过去”向“看产业、看技术、看未来”转变。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例如,针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指导金融机构运用“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信息提升首贷率,在利率定价上探索“前低后高”“协商定价”的远期共赢机制。 陕西监管局表示,该局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聚焦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涉农经营主体等重点群体和“三农”薄弱领域,倾斜信贷保险要素供给,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下沉深度、覆盖广度、服务力度。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辖内银行业小微信用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突破30%,小微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近四分之一。 重庆监管局扎实推进数字金融建设,已推动建成中西部首个“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金融综合服务网——“金渝网”;与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建设“信易贷·渝惠融”数字服务平台,贯通全市1200个普惠金融专营分支行,3000余名客户经理在线接单办单,实名注册用户数37.2万户。 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不断取得新进展 记者获悉,山东、广西、云南、河南、河北等多地监管局披露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最新成果。截至5月16日,全国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 据了解,山东监管局建立了“房企+银行”双报机制,全面摸底在建项目。按照住建部5个基本条件和金融监管总局5项要求,严格执行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项目融资需求等审核标准,汇集法院、公安等多源数据,开展“住建—监管—银行—房企”现场会审,做优项目筛选审核。截至5月5日,该局辖区两批“白名单”项目已全部完成审批,审批通过409个、授信金额933亿元,已为207个项目发放贷款188亿元。 广西监管局按照银企市场化对接、各城市协调机制跟进指导确定主办行等原则,充分考虑房地产企业存量贷款、基本户开立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情况,建立“一项目一主办行”制度,精准破解融资协调对接难、落地难问题。截至4月25日,全区两批次共推送278个“白名单”项目,其中153个项目已落地融资96.66亿元。 此外,截至3月末,云南省经银行确认纳入第一批“白名单”的项目60个,实际融资需求157.98亿元,已全部完成审批。目前已对29个项目新发放贷款22.43亿元,6个项目展期、调整还款计划18.75亿元。截至3月22日,河南省经银行确认可纳入第一批“白名单”的项目241个,融资需求507.66亿元,目前已对165个项目完成审批、审批金额466.33亿元,按照工程进度已投放212.22亿元。河北省列入第一批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110个,涉及融资需求252.6亿元,其中辖内86家银行机构对“白名单”内93个项目提供授信,授信审批金额223.8亿元。 强化公司治理监管、保险集团和金控公司监管 记者从金融监管总局公司治理司获悉,该部门印发了《公司治理监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落实“五大监管”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机制,明确监管职能涉及的协同联动安排,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不断强化公司治理监管、保险集团和金控公司监管。通过监管协同联动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和分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内各级监管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推广形成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强化保险集团和金控公司监管的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监管质效。 “针对目前与相关司局间横向沟通、与各监管局纵向协同不够紧密、重要监管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完整、监管举措与执法尺度不一致等问题,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会商,强化科技支撑,稳步推进监管联动制度化、规范化。”金融监管总局公司治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