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内容发布机构:抚顺日报 内容发布于:2022-01-13 13:41:54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乐韬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十六届人大主要工作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实、好、干”工作要求,扎实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各项目标任务,为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加强党的领导中展现新作为

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持之以恒强化科学理论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抚顺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更好履职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有力有效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并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6人次,为我市国家机关有效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重点工作,成立“飞地经济”督导组,扎实推进包保工作;深入一线督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第一时间发出倡议书,广大代表积极响应、捐款捐物,坚守一线、抗击疫情,用实际行动展现责任与担当。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人大机关帮扶村产业脱贫效果明显。加强对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依法有序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在推进依法治市中取得新成效

按照急需先立、管用有效的原则,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共制定法规6件,修改法规3件,废止法规11件,立法后评估法规3件。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创制性制定省内首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进一步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制定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及信息服务工作,减轻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制定市排水管理条例,防治水污染和城市内涝灾害,改善城乡水环境。制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修改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对国有旅游资源“三权分置”进行规范,首次将“点状供地垂直开发”纳入地方法规。修改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为推动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启动了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制定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科学编制、认真组织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对法规草案起草、审议中的重大争议,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坚持对法规案提前介入和多次审议制度,切实提高法规质量。修改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强化了地方立法针对性和规范性。加强前瞻性研究,先后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

完善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建立法规实施情况定期报告、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法规清理等动态维护制度。对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实现法规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了市水库工程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等法规执法检查,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法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宣传解读法规精神。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1件,切实维护了法治的严肃和统一。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助发展惠民生中作出新贡献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持续精准,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障法律法规和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先后组织执法(工作)检查和视察61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9项,专题询问4次,专项工作评议5次,专题调研137项,作出决议决定15项。

紧扣经济发展强化监督。注重加强对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认真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审查工作。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对预算支出结构、重大投资项目、绩效预算、政府债务、审计整改建议落实的监督,着力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监督,实现了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督促政府切实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对特殊转移支付和特别抗疫国债资金、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开展专项监督,促进资金精准使用、安全有效。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听取审议乡村振兴规划,对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生态林业、乡村旅游等工作视察调研,助推乡村振兴。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形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连续四年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紧扣生态环保深化监督。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分别对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连续两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评议,连续四年督办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进行视察,跟踪督办落实情况,推动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顺利通过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验收。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检查中,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在抚顺”活动,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紧扣民生改善持续监督。始终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高度关注脱贫攻坚、食品安全、学前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职业教育、养老服务、办产权证难、物业管理、稳就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采取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连年推动、持续发力、一盯到底,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并抓好落实。通过审议报告、作出决定、明察暗访、跟踪监督等方式,连续三年监督殡葬陋习综合整治、推行文明祭祀工作,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送灯”陋习基本根除,“禁烧”效果明显。跟踪督办棚改小区物业管理议案办理工作,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及物业管理等取得扎实成效,惠及9.3万户、近30万居民。围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开展视察,调研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促进了我市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的提高。

紧扣司法工作精准监督。深化“两院”司法体制改革监督工作,以构建法院审判监督机制为重点,监督审判机关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助力公益诉讼工作跃上新台阶,作出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决定。推进平安抚顺建设,连续三年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受理申诉控告工作暂行办法,建立人大申控信息平台,受理申诉控告信访370件、419人次,有效发挥了人大信访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为法治抚顺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在发挥主体作用中履行新使命

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独特优势和人大履职的主体作用。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提请市委转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全面启动省、市、县区、乡镇四级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组织代表参加全国和省、市人大举办的各种集中培训,共培训900余人次,实现了培训全覆盖,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广泛开展主题活动。以“牢记责任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为主要内容,持续开展“争做六个表率”和“我为‘十四五’开局献计出力”等主题活动,市、县区人大联动实施,共提出建议1725件,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527件。精心谋划和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围绕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脱贫攻坚和推动全域旅游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提出了有分量、高水平的建议意见,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扎实推进“双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等制度,共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40余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题询问等各类履职活动200余人次,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出台了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指导性意见,建立省、市人大代表之家22个,持续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有效督办代表建议。规范代表建议提出和审核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质量。通过采取代表建议检查、满意度调查、评选优秀建议、承办单位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大建议办理监督力度。四年来,市人大代表所提的1080件建议全部办复,解决率达到86.8%,一大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社会效果良好。

(五)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在人大工作创新中展现新气象

按照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持续强化创新实践,确保人大工作更具时代特色、更有创造活力、更富实际成效。

聚力探索重点突破。首次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创造性地采取三级人大、四级代表联动方式,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双招双引”工作开展全覆盖视察,人大和政府合力推进问题解决。在全省率先出台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实施办法,创新开展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促进法、检两院队伍建设和公正司法。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就旅游专项资金、公交运营补贴专项资金以及取消企业医保风险调剂金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所提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其中取消企业医保风险调剂金每年为2000余家企业减负2亿元。

有效拓展方法载体。建立各专门委员会专家咨询库,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和专业优势,提升人大立法、监督质量。视察营商环境和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时,将调研作为前置程序, 收集并反馈问题清单,紧盯问题解决,督促政府部门即知即改,增强了视察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形成人大监督工作新模板。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对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实效。

务实创新工作机制。在完善地方立法机制上,设立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使制定的法规更切合实际、更符合民意、更具操作性。在健全监督工作方式上,建立并实施向常委会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专题询问直面问题,不走过场,做到选题“精”、询问“实”、督办“严”,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助推了全市重点工作的落地落实。在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上,首次出台了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推动代表履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六)努力提升素质能力,在强化自身建设中树立新形象

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作风能力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出台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意见,强力推动各项规定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抓干部培训,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开展“周末大讲堂”活动,提升机关干部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坚持鲜明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

建立健全工作规范。从健全完善常委会组织、议事和履职等制度着手,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请假规定,修改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常委会机关工作实绩考核和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有力保障和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全面提升整体效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改进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展示了人大良好形象。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热点民生问题选题调研,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坚持全市人大工作“一盘棋”,进一步凝聚合力,发挥整体优势。

各位代表,四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法检两院和县区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饱含着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时代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仍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需进一步发挥,法规宣传和落实还需不断加强;充分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需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为代表履职服务的保障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干部队伍法治能力、专业能力还不够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

十六届人大工作主要体会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们在笃定前行中发出人大声音,在忠实履职中书写人大故事,在奋发进取中积累人大经验。回顾四年工作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前行。

第二,坚持聚焦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必须紧扣抚顺振兴发展大局,与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要求同向而行,与人民群众愿望同心合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发展中的难题,进一步彰显人大制度优势和人大工作特色。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我们必须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代表广大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

第四,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工作实效,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担当作为,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不断把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推向前进。

第五,坚持突出主体,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条件。我们必须注重代表队伍建设,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助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抚顺新篇章。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不断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着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注重通过“小切口”“小篇幅”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打造一批有抚顺辨别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推动改革发展。

三要切实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聚焦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找准抓牢工作着力点,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监督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四要认真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针对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大事要事,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为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统一意志、凝聚力量。建立健全检查督办制度,保证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和地方国家机关有序运转。

五要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现形式,发挥代表之家和联络站等平台作用。加强代表培训,抓实代表履职考评工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制度,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健全和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六要持续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健全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方面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协同联动,增强工作实效。切实做好意识形态、新闻宣传、人大理论研究、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我们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保证人大履职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常委会党组要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动争取市委支持,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共同提高。

二是立良法、促善治。着力制定符合抚顺实际之法、改革发展管用之法、人民群众期待之法。发挥法律咨询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作用,不断推进开门立法。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科学编制2022-2026年五年立法规划和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持续做好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制定工作,制定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修改市节约用水条例,废止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条例,对市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开展市养老服务条例等立法调研。建立常态化法规清理机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强监督、求实效。坚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不断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重点抓好对经济运行、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整改、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污染防治、常态化疫情防控、碳达峰碳中和、法治抚顺、信用环境、殡葬陋习整治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环保法和省环境保护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及实施细则、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食品安全、森林资源保护、物业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涉民营企业审判和执行、控告申诉检察、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等工作的监督。扎实开展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开展抚顺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落实情况、项目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燃气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视察。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招商引资、落实“双减”、民族工作、残疾人权益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生产等进行专题调研。

四是民有呼、我有应。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加强平台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入开展“双联系”和“牢记责任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拓宽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完善重点督办、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等机制,提高建议质量和解决率。

五是提素质、敢担当。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履职实践,坚持常态化培训,以学促干、以学促进,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人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和各项制度,切实提高议事效率和工作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推动工作联系更加紧密、协调配合更加高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实干为导向,凭实绩论英雄,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人大职责庄严神圣,人大代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担当有为,凝心聚力,奋力前行,为建设创新、活力、绿色、文明、幸福“五个抚顺”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