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6日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1月4日上午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部署今年人民银行十项重点工作,包括“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继续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作用,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以及“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等。 会议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保持广义货币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带动存款利率市场化。深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会议还指出,继续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政策精准滴灌作用,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延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继续运用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科技创新、小微和民营企业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牵头发挥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合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有效衔接。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此次会议特别提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这一提法在近年来为首次。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此次工作会议的核心之一还是强调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在货币政策上体现为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从总量上看,今年宏观经济处于恢复性增长的趋势和背景下,货币政策要保持宏观杠杆率稳定,与此同时,广义货币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要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从结构上看,货币政策则将更为精准地聚焦一些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如科技创新、绿色金融以及小微民企等。 会议还提出,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力度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和资本无序扩张,加强反垄断规制。特别是对于以监管套利、无序扩张为主要形式的“伪创新”,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着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要通过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更加精准地防控风险。”他说。
破解实体融资难题仍是2021年信贷政策着力点。近期,多部门密集部署,加码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延期至3月31日,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考核指标也被纳入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同时,绿色发展领域成为信贷支持新重点,在碳中和目标下,银行信贷业务将进一步向低碳产业倾斜。业内预计,2021年我国绿色金融业务规模有望达到约16万亿元。此外,2021年信贷也将呈现“有保有压”局面,房地产融资成为主要受控领域,预计2021年新增房地产贷款额度将进一步压缩,但房地产贷款中的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将受到政策支持。 小微企业支持政策持续加码 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均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对于银行因执行相关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此外,财政部日前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评价导向更加突出服务实体经济等综合经济效益。新增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评价维度,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考核指标等,促进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响应国家宏观政策。 分析指出,延期还本付息等小微企业支持政策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有利于市场主体和社会经济稳步复苏。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考虑到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还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元气,货币政策在2021年不会出现“急转弯”,在信用贷款等政策支撑下,企业融资成本也将稳定在较低水平。 2020年上半年,为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创新推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日前在新年致辞中透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行已累计完成对6万多亿元贷款的延期还本付息,累计发放3万多亿元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3000余万户经营主体,实现1.5万亿元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目标。 王青判断,2021年小微企业占比较高的服务业将逐渐复苏,这些企业的信贷融资需求还有较大扩张空间。为进一步巩固经济修复势头,夯实稳就业基础,2021年政策面对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的支持力度不会减弱,银行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绿色发展将成信贷支持新重点 除了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不断加码,下一步,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社会经济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也将进一步强化。其中,在碳中和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有望驶入“快车道”。 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0年第四季度例会提出,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资金链,形成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和三角互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王青预计,2021年监管层将调整银行业考核指标,引导信贷资金重点流向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领域,这将是未来结构性货币政策的重要发力点。其中,绿色发展领域成为信贷支持新重点。 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分析师钱立华表示,碳中和目标下,银行金融业务发展的重点领域面临调整。首先,商业银行金融业务支持的行业结构面临调整。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将进一步深化,银行的信贷业务也需要进一步向低碳产业倾斜,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其次,气候投融资将日益成为银行绿色金融重要领域。 央行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我国绿色贷款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20年6月,我国绿色信贷余额已逾11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规模约1.2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2020年三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16.3%,高于同期整体贷款增速。 中国银行日前发布的《全球银行业展望报告》预计,2021年我国绿色金融业务规模有望达到16万亿元左右。 王青表示,绿色金融债是银行拓宽绿色信贷资金来源的重要方式,未来可重点考虑加大发行力度。预计在政策引导下,2021年绿色金融债发行量有望结束过去两年以来的持续下滑势头;未来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实施后,个人绿色建筑按揭贷款、新能源汽车按揭贷款等绿色消费有望纳入支持范围。 房地产融资或进一步压降 业内预计,2021年信贷呈现“有保有压”局面,在信贷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和绿色发展支持的同时,房地产融资将成为主要受控领域。 央行、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划定“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两道红线,并根据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五个档次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管理的差异化要求。 中泰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戴志锋表示,从本次政策对地产贷款实施分档管理要求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均给予大型银行政策倾斜,而对于中小型银行特别是县域金融机构,政策意图引导其回归本源,降低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从而有序引导银行信贷投向实体经济。 王青预计,2021年新增房地产贷款额度将进一步压缩。“2021年末房地产贷款增速或将从2020年9月末的12.8%降至9.0%左右。这将是该指标自2005年有历史记录以来首次降至两位数以内。其中,占主体的居民房贷增速将回落至12.0%附近,企业房产开发贷增速将出现较低的个位数增长,企业地产开发贷则将延续负增长。”王青表示。 作为“房住不炒”的重要组成部分,租赁住房建设有望获得资金支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王青称,这可能意味着2021年房地产贷款中的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将受到政策支持,从而结束2018年一季度以来增速持续下滑的局面。
2021年伊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迎来密集利好。记者从多方获悉,我国将实施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力争通过3-5年时间,遴选公告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十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时政银合作也密集落地,推动金融资源进一步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企业等集聚。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王成仁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长期专注细分市场、创新实力较强、市场占有率高、配套能力突出,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节点,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支撑作用。 当前新一轮支持举措正在加紧谋划。工信部规划司司长卢山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将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尤其是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比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甚至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此外记者日前从工信部获悉,我国将实施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力争通过3-5年时间,遴选公告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十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地方也加紧行动。例如北京日前提出2021年计划新认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向国家申请新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同时发现一批隐形冠军企业,通过上市培育打造更加贴合不同层次、服务券支持等“专精特新”服务包,打造更加贴合不同层次体系中小企业特质的发展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政银合作正密集落地加大资金支持。工信部1月6日消息,工信部将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化合作,通过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实体部门与金融部门联动,共同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金融资源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企业等集聚。地方上,新疆工信厅日前与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签订的融资服务实施方案,今后三年间将累计提供30亿元授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此外,北京将探索区域股权市场改革,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专精特新板”。 王成仁表示,下一步需进一步强化税收、金融等普惠性政策支持。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研究实施“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扶持范围。
日前,由武汉大学、人民出版社、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2020中国与全球金融风险论坛暨《2020中国与全球金融风险报告》发布会”举行。本次论坛共同探讨、研究了全球金融风险与中国经济发展大计。 武汉大学中国金融工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叶永刚在解读《2020中国与全球金融风险报告》表示,当前全球经济下行不确定因素增多。从欧洲看,美元表现强劲,欧元面临贬值压力,流动性风险增加。从亚洲看,日本经济增长低迷,新兴经济体增速放缓,货币贬值,汇率风险逐渐暴露。从中东非洲看,经济结构单一、产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缓慢,为新兴经济体带来较大的贬值压力。 此外,叶永刚分析,公共部门方面,发达经济体公共债务高企,有效化解债务风险仍是当务之急;金融部门方面,2019年部分的发达国家面临金融动荡的风险,部分发达经济体的金融部门违约距离下降,金融脆弱性凸显;企业部门方面,新兴经济体的企业部门风险是增加的,主要发达经济体企业部门违约距离上升,违约风险下降,部分新兴经济体违约距离下降,违约风险上升。 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杨再平认为,中国经济发展,要把握好、用好全球多边机制:中国-东盟经济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以及一带一路建设。 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杨长江介绍了其关于“经济发展阶段与跨境融资结构”的最新研究成果。他指出,中国跨境融资结构存在以下三个特征:股权融资比重偏低、债券融资比重偏低以及初步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水平一致的“倒U”拐点,并认为未来中国跨境融资结构管理与金融安全方面,应该从银行、金融市场和宏观审慎监管三个角度来应对未来的挑战。 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龚波董事长从“四板市场”的角度,探讨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以及如何防控金融风险。他认为,在当前“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创新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从而帮助中小微企业强身健体、培育一大批优质市场主体尤其重要。金融各方、政府各方应帮助企业增强吸纳社会金融资本的能力,创造金融的有效需求。只有企业主体拥有健康的基因,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才可以实现基业常青,从而避免发生金融风险,进而实现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企业贷款利率更低了、数字信贷让抵押物依赖减少了、个人居家也能办理银行业务了、支付可以使用数字人民币了……2020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创新的步伐也在持续加快,金融服务质效大幅提高。 中国人民银行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9月企业贷款利率为4.63%,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同时,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截至2020年9月末,小微企业融资新增3万亿元,同比多增1.2万亿元。这些成绩背后的推动因素有哪些?未来还将迎来哪些创新机遇?对经济生活将产生何种影响? “减费让利”支持实体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企业都遭遇了营业收入下滑、现金流紧张等问题。如何才能更好地帮助企业生存发展、稳住经济基本面?推动金融系统“合理让利”成为关键抓手之一。 2020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抓住“合理让利”这个关键,保市场主体,加快降费政策落地见效,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 从实践看,金融部门向企业让利主要包括三个渠道。一是通过降低利率让利;二是通过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这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让利;三是通过银行减少收费及支持企业重组、债转股等渠道让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测算,2020年前10个月金融系统已向实体经济让利约1.25万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让利1.5万亿元的目标。”央行副行长刘国强说。 具体来看,2020年前10个月,金融系统通过降低利率为实体经济让利约6250亿元,通过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这两个“直达货币政策工具”让利约2750亿元,共计让利约9000亿元;通过减免服务费用、支持企业进行重组和债转股等措施,合计向实体经济让利大约1.25万亿元,完成了全年让利1.5万亿元的时序进度。 “总体来看,以上措施成效显著,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刘国强说。 “接下来,还要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取消信贷资金管理费、小微企业提前还款违约金等,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说。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减费让利政策能否持续这一问题,市场上也有担忧之声。刘国强说,下一阶段,央行将保持政策稳定性,用好用足现有优惠政策,持续释放相关政策红利,把已经出台的政策用好,进一步落实到位。 “非接触式”服务日渐丰富 在通过“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的同时,如何增加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的可能性也至关重要。 在此过程中,金融科技无疑成为了防疫抗疫、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力量。“数字信贷从根本上改善了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贷款服务。”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说,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开展智能风控,减少对抵押物的依赖,大大提高了融资的可获得性。 监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末,中国银行业服务的小微企业信贷客户已达到2700万户,普惠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同比增速超过30%,农户贷款同比增速达14.3%。 广州众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就是数字化的受益者。“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销售下滑,资金压力很大。”该公司负责人说:“我们的上游企业主要是特种钢材供应商,原材料采购需要预付订金,下游企业以中外大型精密设备制造企业为主,应收账款账期较长。” 了解到企业困难后,结合企业经营模式,广州农商银行尝试使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上的产业链信贷产品,为企业办理了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该平台的技术优势在于融资申请、报关单核验、银行融资受理审核、登记放款等全流程均可通过线上完成,有效缓解了疫情期间面对面办理业务的不便,还减轻了远程单据核验与风险管控难度,缩短了外贸业务处理时间。”广州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说。 除了企业金融服务,个人金融服务也在朝着“非接触式”方向快速革新。据记者了解,已有多家金融机构加速优化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服务,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线上金融产品。 “技术多跑路,客户零跑腿,这是工行提升个人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目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部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该行已依托云计算、分布式等技术搭建的科技平台,提供7×24小时“无接触”金融服务,其中,柜面业务的线上办理率已提升至99.2%。 此外,工行还于2020年2月创新推出了个人客户经理“云工作室”,让客户居家完成相关业务咨询;同时,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为客户提供开立资信证明、借记卡换卡不换号等“线上申请、线下邮寄(领取)”一站式服务,以减少客户往返次数。 支付发展驶入“快车道” 细数“非接触式”服务的早期形式,莫过于电子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往后,数字人民币将为支付服务带来更多新选择。 2020年12月5日起,苏州10万市民通过抽签的方式,每人获得了一个特殊的红包——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每个红包金额为200元,共计2000万元。 2020年12月11日晚上8时,苏州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生效。仅一分钟后,第一笔数字人民币线下交易在拉卡拉服务的商户——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产生,这位苏州市民花费109.8元购买了一些防疫用品。 这已是数字人民币在2020年内第二次通过“发红包”的方式开展测试。2020年10月12日18时至18日24时,数字人民币在深圳开展测试,共有47573名中签个人成功领取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红包交易62788笔。 目前,数字人民币正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等城市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其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 “随着电子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的普及,中国已实现基本金融服务城乡全覆盖。”郭树清表示,中国的移动支付普及率和规模位居全球首位,存款、取款和汇款几乎都实现了实时到账。网上消费蓬勃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更加方便。 在受到疫情影响的2020年,线上消费支付依然“火爆”。网联平台数据显示,2020年“双12”网络促销活动期间,12月10日0时至12月12日24时,网联平台共处理资金类跨机构网络支付交易56.33亿笔,金额3.78万亿元,同比涨幅分别为34.16%和27.65%。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三季度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649.77亿笔,金额达696.44万亿元。其中,网上支付业务242.44亿笔,金额551.6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6%和11.29%;移动支付业务344.95亿笔,金额116.7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48%和35.57%。 当前,数字化已经融入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增量需求也让支付行业的发展驶入“快车道”。其中,支付已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起来,通过技术的提升来满足企业从线下转型线上的数字化经营需求,助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据智库预计,2021年至2024年,支付企业增值服务业务市场规模巨大,2024年可达5060亿元,复合增长率将超过30.4%。
中国经济走过了极不平凡的一年,经历了从年初的“深蹲”到二季度的“挺身”再到三季度“反弹回正”的跌宕。在狂风骤雨洗礼之后,中国经济发展更有韧劲。新旧交替之际,经济学家如何回望过去的一年,又如何展望即将到来的2021? 本期财经部邀请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2021年,金融如何更好地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发展?(闫雨昕 于杨)
发行小微金融债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常态化的融资渠道。《证券日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发现,截至12月30日,今年以来共有40家银行合计发行了51单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共计3732.8亿元,而去年全年为2048亿元,同比增加82%。 具体来看,今年3月份的发行规模最多,共有3家商业银行集中发行了14单小微金融债,合计规模达1300亿元。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邓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小企业本身的抗风险能力薄弱,今年以来受疫情冲击面临较大的资金问题,监管层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给予高度重视,针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推动地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因此,商业银行小微金融债今年的发行呈现爆发式增长。 2月26日,银保监会在通气会上表示,将会同央行研究增加支小再贷款和加大银行小微金融债发行力度,以引导银行增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支持金融机构发行300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用于发放小微贷款。从目前的进度来看,今年全年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已经远超计划。 9月14日,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1月份-8月份银行业新增人民币贷款投放14.4万亿元,同比多增2.4万亿元,贷款主要投向制造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小微、三农等重点领域。 邓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行小微金融债一方面拓宽了银行资金的补充渠道,能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发展,积极为小微企业纾困,共克时艰;另一方面发行小微金融债缓解了商业银行资金压力,降低存款揽储的资金成本,优化财务结构,解决商业银行存贷款不平衡的问题。 从发行期限来看,小微金融债发行期限以3年、5年为主。从发行利率来看,2019年,小微金融债发行票面利率在3%-4%之间,而今年以来票面利率大多维持在2%-3%之间。其中,农业银行于4月17日发行的小微金融债发行利率为今年最低,为1.99%。而稠州银行发行的小微金融债发行利率为今年最高,为4.1%。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发行小微金融债的银行多以股份行、城商行为主。年内发行小微金融债的国有大行仅有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家,另外还有13家股份制银行、15家城商行和10家农商行。其中发行规模最大的为兴业银行,共发行了5单合计规模800亿元的小微金融债。 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我国小微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挑战,纾困小微企业,不仅是银行普惠金融的主战场,也是今年两会期间的重要议题。发行小微金融债逐渐成为银行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手段。通过发行小微金融债这一市场化的方式,可打通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和小微信贷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生产资金来源,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邓宇认为,明年商业银行发行小微金融债的力度可能会更大,特别是中小银行面临更大的资本补充压力,由于普惠金融的考核加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于小微金融债的发行需求也会不断加大。 (责任编辑:蒋柠潞)
明年1月1日起,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一批税收优惠政策将实施。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4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行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十年减征优惠政策,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我国东中西部产业发展格局优化融合,实现产业的梯次接续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完整,为企业产业整体布局留出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另一方面,实行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为指导,从产业门类、技术标准、区域特色等对产业布局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基本涵盖新型能源化工、高端机械制造、先进生物医药、网络通信、农副产品深加工、文旅休闲、流通服务等诸多重要领域,有利于提升西部企业竞争能力,推动西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今年4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显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张依群表示,对新能源企业免征2年车辆购置税,是对新能源行业的一项重要鼓励性政策,也是对之前新能源企业免税政策的制度性完善,既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是对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必要的技术性规范,鼓励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努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动力、燃料等核心技术领域的快速突破,抓住国际国内汽车更新换代发展的大趋势,积极抢占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市场、品牌等制高点,实现我国汽车领域的弯道超车。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称,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个优惠政策延续了此前内容,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较高的化妆品、医药、饮料三类企业而言,可以减少税费开支,节约成本。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2021年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其中,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降低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新基建或高新技术产业所需部分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 郭一鸣认为,此次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暂定税率有利于降低我国进口成本,对于国内企业来说,可继续减轻成本,促进企业发展,提振经济。从国际上讲,则有助于吸引全球资源,更好地联通国内国外市场,促进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共同发展。 (责任编辑:蒋柠潞)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一、印发《办法》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支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11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扩大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办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目前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金额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例超过70%。但是,政策执行中也逐渐暴露出预留份额措施不够细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为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要求,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修订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修订后的《办法》明确和细化了哪些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 答:修订后的《办法》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细化预留份额的规定。要求主管预算单位要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是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二是对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的采购份额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方法。修订后的办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同时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三)多措并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办法》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等方面对支持中小企业也作出了规定。一是鼓励采购人适当缩短对中小企业的支付期限,提高预付款比例;二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导中小企业采用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三是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四)增强可操作性。为推动预算单位更好地落实预留份额政策,《办法》细化了预留份额四种具体方式,包括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采购人要求联合体参加或者要求供应商分包等;明确了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可以不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五种具体情形,便于采购人科学合理地预留采购项目。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主管部门等相关主体责任,增强了政策执行的刚性。 三、预算单位应当如何落实好政策? 答: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办法》规定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二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者对小微企业给予评审优惠的具体措施。例如,整体预留采购项目、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的,要明确预留的标的和金额,并在供应商资格条件中作出规定;未预留份额的,要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鼓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条件。三是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是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财政部将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省级财政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实现对中小企业精准支持。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答: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文件,或事先获得认定及进入名录库等。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目前已向社会公众提供超过80万次查询服务。 对中小企业的规模类型有争议时,《办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五、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哪些建议? 答:为更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中小企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时发现商机。目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已实现全国范围内全覆盖,采购意向公告、招标公告等各类采购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集中统一发布。建议中小企业明确专人,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包括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等)信息,并参考采购意向公告内容,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提前做好参与政府采购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办法》规定了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包含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的采购公告会载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中小企业要按照采购公告的指引,及时获取采购文件,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响应文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 三是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投诉处理有关调查工作。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过程中需要对中小企业进行认定的,不需要中小企业提出申请,而是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向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函,请其作出认定。政府部门针对中小企业认定开展相关调查时,供应商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四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维护合法权益。《办法》规定,未按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执行政策,采购过程或者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相应法律制度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在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及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的经济发展答卷。(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丽)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无论绝对额还是相对GDP比重,都比较大。目前来看,“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的目标任务将如期完成,大规模减税降费正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董碧娟) 在困境和压力之下,中国外贸产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一方面,中国外贸企业迎难而上,在市场压力下茁壮成长。另一方面,中国积极主动扩大进口,为世界经济贸易合作注入活力。(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冯其予) 当前,消费仍是经济发展的主引擎。虽然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商品销售仍保持较快增长势头。随着我国经济加快恢复,再加上一系列促进消费增长政策落地落实,消费仍将保持回暖态势。(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冯其予)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不利气候影响,为确保粮食安全,全国各地加大对粮食生产支持力度,积极落实支农惠农、种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粮食播种面积止跌回升。(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刘慧) 面对疫情冲击,我国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各地保基本民生力度持续加大,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济等保障标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丽)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稳就业政策落地见效,重点群体就业得到较好保障,就业大局总体稳定。特别是各地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扶持政策,强化兜底保障,稳住了就业基本盘。(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韩秉志) 今年以来,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投资政策不断落地见效,特别是随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陆续下达,投资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增速不断回升,结构继续优化。(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丽)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冲击和国内外复杂严峻的不利环境,工业领域率先扭转生产大幅下滑的局面,呈现出增速逐季加快的持续稳定恢复性态势,表明我国工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黄鑫) 随着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市场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复苏态势持续。11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7%,高于上月0.2个百分点,9月份以来持续位于较高景气区间。(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丽)
2013年,以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为主责主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应运而生。作为第3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资本市场服务路径。 展望“十四五”,新三板改革仍将紧锣密鼓推进。在资本市场30周年之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谢庚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解析新三板发展历程。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本质是风险分层管理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可谓世界性难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增长方式转变,设立新的市场服务中小企业,是必然也是必需的选择。”谢庚表示。 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壮大,中小企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提升创新能力的生力军,但中小企业从传统金融供给体系中获得的融资缺口较大,迫切需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从资本市场提供服务和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说,需要设立一个新的市场进行风险的分层管理,形成更加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性安排。”他指出。 肩负破解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难题的历史使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3年诞生。“新三板的设立,使得资本市场服务的覆盖面拓展至中小企业,补齐了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短板。”谢庚说,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新三板处于承上启下的核心枢纽环节,既通过对中小企业的培育、规范、融资并购,夯实企业在资本市场向上发展的基础,又承接私募股权投资标的,为其提供退出渠道。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本质是‘风险分层管理’。”谢庚说,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以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为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构建完善,通过内部结构层次的丰富与差异,满足不同产业、性质和规模的企业发展需求。 探索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可行路径 平台建设只是起点,在缺乏建立全国性场外市场基础条件的背景下,直接以场内、集中、公开市场的模式服务中小企业,无前例可循。于是,自新三板设立以来,探索、改革、创新始终是贯穿发展过程的关键词。 “服务中小企业,市场准入标准不宜过高,但如果标准过低,也无法吸引投资者。”谢庚说,为解决集中市场标准化服务与中小企业个性化需求匹配的难题,新三板制定了包容性的挂牌准入标准,并在内部实行分层管理和差异化制度安排。 在获得准入后,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治理不规范、财务不规范等问题怎样解决?谢庚说:“着眼于规范企业自身,新三板建立了持续培训机制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机制,要求挂牌公司必须建立‘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架构,定期、及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规范财务信息。” 市场的本质是交易,需要不断提升市场流动性。谢庚说:“围绕这条主线,新三板相继进行了一系列交易制度改革、投资者适当性改革以及投资者多元化的引入。”同时,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特点,构建了小额、快速、按需的持续融资机制,并不断丰富融资制度和融资工具的选择。 设立精选层和建立转板上市制度是新一轮改革的重头戏。精选层挂牌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在改革实施后,精选层公司均已完成公开发行,比照上市公司严格监管,交易方式相同,实施转板水到渠成。”谢庚说,这对于打开中小企业向上发展的“天花板”、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期间将不断提升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能力 新三板改革仍处于不断探索完善的进行时。“‘十四五’期间,我们的一个中心目标就是更好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重点推进科技创新,推进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谢庚说,全国股转公司正在构建一套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使得新三板错位分工、具有特色,服务小特精专的目标更好落地。 “我们希望能够构建一个更契合中小企业特点,更有利于支持后续制度差异形成的政策体系。”谢庚说,中小企业具有很多不同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特征,需要一套更具包容性的政策体系予以支持。全国股转公司将推动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更便利地对接资本市场,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流动性问题,进一步降低市场运行成本,降低中介参与成本。 “有了差别化政策体系的支持,我们就有条件构建出与沪深市场有差别的、符合中小企业特征的制度体系。同时,立足新三板定位和中小企业需求,构建全方位的市场服务体系,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和水平。”谢庚表示。 在增量改革方面,新三板注册制改革也将积极推进。全国股转公司将以注册制改革为主线,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原则,系统优化市场基础制度体系,使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的制度更加定型、更具特色。 “我们将坚守服务中小企业的初心,与市场各方共同推动市场改革走深走实走稳。”谢庚说。(记者姚均芳、刘慧)
“今年前10月,香雪制药享受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共计超过1500万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卢锋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他们将这些优惠进一步用于研发投入、生产基地建设、员工工资及原材料采购,增强了企业发展能力,提振了信心。 香雪制药只是今年以来享受大规模减税降费红利的众多企业之一。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今年我国出台7批28项优惠力度大的减税降费措施帮助企业渡难关。前11个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达23673亿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减税降费政策。该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减税降费如何挖潜?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减税降费作为逆周期调节政策,近年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尤其是在今年疫情期间,减税降费政策聚焦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应对了经济下行压力。”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2021年应进一步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尤其是可以适当保持针对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例如小微企业减税、社保费减免等,进一步实现“六稳”“六保”。 今年受疫情影响,财政减收增支明显,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前11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5.3%,支出则同比增长0.7%。“大规模减税降费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间接导致财政收入减少,带来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风险,从而对财政可持续性构成挑战。”李旭红认为,未来减税降费的趋势将不再是一味扩大规模,而是提质增效,在保持宏观税负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开展结构性减税降费,使受益主体集中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多位专家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负成效,就需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中山大学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认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因此,协调好减税降费与财政支出的关系是一个体系性考量。李旭红认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是‘十四五’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如何开展结构性调整,使财政资源在减税降费方面优化配置,是确保政策发挥效用的关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在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这也为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指明了方向。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表示,在促进就业、扩大内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等方面,我国有望围绕个人所得税等群众非常关心的政策开展深入改革,特别是针对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改革实施一年来的情况作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汇总税收政策,使广大纳税人获得更多实惠。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方面,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有望继续精准发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白彦锋表示。 让减税降费与税制改革协同发力也很重要。李旭红认为,实施减税降费是迈向现代税收制度、适应经济全球化外部环境的重大举措。因此,未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可以在税制建设与完善过程中发力,推动实现税收体系现代化。既要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中体现减税要求,以改革促减税,又要瞄准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现代税制大方向。 持续优化税收服务,不断完善税收营商环境也是让减税降费提质增效的关键。今年,税务部门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直达快享政策优惠。今年1月至11月,全国累计办理主要涉税业务中“非接触式”办理的占比已近九成,且纳税人缴费人对网上办税缴费的满意度达97.3%。 “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是对经济发展最好的激励,我们应通过纳税服务实现税收公平。”杨小强认为,一揽子税收优惠出台后还须落实好,应实际考虑纳税人的知识与能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帮助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等掌握税收政策,更便捷享受税收优惠。 最近,税收营商环境领域改革又有大动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专家认为,此举将让企业领用发票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将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无论是政策调整,还是服务优化,都需要更加聚焦市场需求。“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减税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需求侧减税的管理,全方位服务于新发展格局下对投资、消费、出口的要求,更精准服务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李旭红表示。
//锁定域名 document.domain="xinhuanet.com"; 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大面积下架,专家认为—— 中小银行“补血”渠道拓宽有利服务小微 近日,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主动下架在售存款产品。经济日报记者在京东金融、腾讯理财通、陆金所等平台上发现,存款产品已经全部下架。 近年来,为拓宽存款资金来源,部分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这类产品门槛低、收益高、操作便捷,成为不少金融消费者的选择。 据介绍,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多为个人定期存款,以3年期、5年期为主。从收益率来看,3年期利率最高为4.1%左右、5年期超过4.8%,均已接近或达到定价自律机制上限。同时,这些产品起存金额低,还能够随时提前支取。 “严格意义上讲,互联网平台并非储蓄机构,不能办理储蓄业务。”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储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除储蓄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储蓄业务。而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也就是说,只有银行和信用社才能办理储蓄业务。 实际上,为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提供服务的仍是银行。在互联网存款业务链条中,互联网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起到引流、导流作用;存款产品和服务则由银行提供,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董希淼认为,在这种模式下,互联网平台是否涉嫌违规办理储蓄业务,需要金融管理部门认定。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日前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孙天琦说,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也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 在董希淼看来,互联网存款业务便利储户的同时,也带来不少负面影响。一是扰乱存款市场竞争秩序,可能导致“高息揽储”等无序竞争行为;二是加重银行负债成本,如果银行将成本转嫁到贷款环节,可能推高贷款利率,不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从中小银行的角度看,部分中小银行吸收高成本存款,如果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跟不上,会影响其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地方性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存款业务扩展到全国,突破经营区域限制,也与回归本地的精神和原则不符。 在业内专家看来,互联网存款等业务出现,固然有银行片面追求市场份额、盲目扩大存款规模等原因,但推出上述新型存款产品和业务的银行多为中小银行,这反映出部分中小银行负债来源狭窄、负债成本高企的窘境。 目前,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的银行主要为地方中小银行甚至村镇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部分银行存款规模得以快速增长,有的银行的平台存款规模占其各项存款比重高达83%。 董希淼认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较弱、负债受限较多,影响其信贷投放能力,不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资本补充是增强风险抵御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支持它们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同时,他还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的中小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提供支持,缓解负债来源单一等问题。“应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之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针对互联网银行,对其通过互联网渠道吸收存款应给予差别化支持。” 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存款产品下架是否会损害其利益?近期,多个互联网金融平台均表示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产品不受影响。 京东金融回应称,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关注,京东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并已对存量客户和业务进行稳妥有序地调整:相关产品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京东金融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认真落实。 陆金所则表示,为响应互联网存款业务相关监管精神,陆金所平台已停止上架新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已购买产品不受影响,将持续密切关注监管动态,并严格落实监管相关规范和要求。记者 陈果静
新华社广州12月24日电(记者吕光一)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了解到,截至2020年10月底,广东“中小融”平台累计入驻金融机构370家,发布惠企政策200多条,实现融资逾288亿元。 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0-2022年,广东省财政厅计划安排预算资金6582.32万元,支持省有关部门建立“中小融”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收集、信用评价、线上融资对接、增信、产业金融服务等一体化线上智能金融服务。 广东省财政厅依托“广东省政府采购系统”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与“中小融”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功能,引导金融机构与供应商通过平台在线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推动实现全流程线上融资。 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线上融资可以大幅减少传统人工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进一步降低业务成本,且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真正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将金融“活水”更精准地引向实体经济。 截至2020年11月底,已有19家金融机构进驻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共为144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211笔,融资金额4.4亿元。
本报记者 刘 琪 惠及广大小微企业的“福利”政策将进一步延续!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会议指出,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 “这些部署体现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昆仑健康资管首席宏观研究员张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前段时间的信用债偿债风波,针对小微企业的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延续也具有必要性。 今年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关部门出台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予以一定激励,并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 会议指出,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惠及小微企业310多万户,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据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对189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本金和91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利息实施了延期,共涉及4.7万亿元到期贷款本息。 会议认为,当前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但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加以帮扶。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做好政策接续和合理调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 会议确定,一是,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二是,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有助于小微企业更好地渡过难关,实现稳定持续稳健的经营,也有助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目标的实现。对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的延期有助于降低中小银行资金成本,提高中小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在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并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从而更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总体来看,上述政策的延期有助于金融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年初为缓解疫情压力而进行的债务展期,会在明年3月份迎来一波集中兑付。”张玮表示,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靠。明年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其中,“各类衍生风险”很可能就包含了金融层面的债务杠杆风险。小微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中坚活力,不论是从小微经济自身考虑,还是从金融机构层面的债务风险考量,都不能对到期债务过于死板,而是要充分考虑偿债期限与债务规模和企业盈利的有效匹配。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