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 刘涛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这是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与识别机制,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机构监管框架,有效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举措。 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表明,一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存在“大而不能倒”的潜在道德风险,一旦发生问题,可能传导至整个金融体系,进而对宏观经济运行带来灾难性冲击。自2011年起,金融稳定理事会每年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从附加资本要求、杠杆率等方面对入选银行提出更高要求,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参照上述标准和要求,不少国家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政策框架。 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但具备良好的基础。除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型银行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外,2014年原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要求表内外资产余额超过1.6万亿元的商业银行都要对标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进行披露。据此,交行、部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一些头部城商行实际上都定期披露了相关信息。 我国银行业机构有三个特点:一是地位重要。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占比不到15%,银行在支持国家重大建设、实体经济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二是体量巨大。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今年7月对全球1000家银行的最新排名,我国共有143家银行进入榜单,数量占比为14.3%,资产总额占比高达24.6%,税前利润占比为28.5%;在全球前十大银行中,我国包揽了前四名。三是区域分布广。除了全国性银行,大量银行业机构都是地方法人银行,广泛分布于我国各个地区,其中不乏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和农商行。 对比前期征求意见稿,此次印发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最明显的一处改动,就是将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准入门槛分值从300分下调至100分。结合该评估办法提出的“以杠杆率分母衡量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在所有银行中排名前30”或“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等条件判断,未来入选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数量很可能为30家左右,除六大国有银行、三大开发性或政策性银行外,多数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部分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和少数农商行可能被囊括进来。 在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陆续建立和完善之后,我国各地不妨也着手建立相应的地方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 地方银行长期扎根地方,是支持地方重大重点建设、服务民企小微和三农的信贷主力军。其中一些规模相对较大的地方银行,尤其是省级法人银行,一旦出问题,有可能引发区域性重大金融风险。相较于国有大型银行,地方银行公司治理不完善、风控体系不健全等短板较为明显,未来发生风险的概率远超大型银行。 近年来,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过渡到中高速增长阶段,叠加外部冲击和疫情影响,一些民企、小微经营困难加大,部分银行机构不良率明显抬头,尤其以城商行、农商行为代表的地方银行承压最重,在核销不良时很可能会产生一定损失。 将地方重要性银行纳入特别监管后,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不但要对相关银行进一步加强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督促其不断提升内部治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也可集中地方优势资源,按照贡献对等的原则,在推动境内外上市、加快资本补充等方面对地方重要性银行给予更大支持。 (责任编辑:关婧)
高频数据和先行指标显著上行 供需两旺势头延续 “三驾马车”动力增强 经济复苏力度料超预期 三大采购经理指数位于年内最高点,半钢胎开工率、焦炉生产率大幅高于去年同期,汽车消费持续回暖,重卡销售同比增长26%,物流业景气指数升至年内高点,中国快递发展指数大增35.8%……在11月主要宏观经济数据出炉前夕,密集发布的一系列先行指标和高频数据显著上行,彰显供需两旺势头延续,“三驾马车”动力增强,经济复苏力度料超预期。业内表示,随着宏观政策更快落地见效,四季度GDP增速有望达到5.5%以上,全年经济实现正增长几无悬念。 作为经济运行的先行指标之一,采购经理指数(PMI)走出了“九连荣”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月,中国制造业PMI、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分别为52.1%、56.4%和55.7%,高于上月0.7、0.2和0.4个百分点。三大指数均位于年内最高点,并且连续9个月高于临界点。 财新PMI同样保持扩张态势,11月财新制造业PMI升至54.9,创2010年12月以来最高值,财新服务业PMI升至57.8,为2010年5月以来次高值,财新综合PMI升至57.5,创下2010年3月后最强劲增速。 拉动国民经济运行的“三驾马车”,均有不俗表现。其中,出口率先跑出加速度。海关总署7日数据显示,11月出口增速高达14.9%,高于10月7.6%的增速。投资方面,制造业、地产、基建等投资保持稳步回升态势。其中,地产增速维持更强韧性,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强劲。 消费方面,高频数据也显著上行。乘联会数据显示,11月乘用车市场日均零售6.2万辆,同比增长5%,环比增长3%。今年“双11”期间,各大电商平台交易普创新高,释放更浓消费暖意。据国家邮政局测算,11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为312.5,同比提高35.8%。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据显示,11月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为57.5%,升至年内高点,快递快运业业务量再创年内新高。 “近期高频数据表现乐观,无论是生产侧还是需求侧均在不断回暖。”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传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指出,煤炭、钢铁、有色等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百强房企与汽车销售数据保持持续复苏的高景气度,各类国际航运指数也明显上涨,预示出口在年末仍将保持强势。 不少机构表示,11月种种迹象显示,经济升温趋势仍在延续。兴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王涵指出,11月工业增速可能仍偏强,经济或继续向正常水平回归。同时,制造业投资或进一步回暖,基建投资单月增速或仍维持偏强,地产投资或继续保持韧性,整体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或将继续回升。 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超指出,11月经济复苏进程继续,保持供需两旺势头。需求侧“三驾马车”消费、投资、出口增速持续回升;供给侧高频数据总体表现良好,工业生产将延续强劲态势,工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可能进一步提速。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2020年末,不少地方密集开会部署,释放出全力冲刺一个月、打好全年收官战的强烈信号。 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经济运行调度视频会议,要求全区各市冲刺最后30天,努力全面完成2020年全年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会议提出,紧紧咬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力冲刺、精准发力,迅速扭转工业增速趋缓的状况,狠抓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扎实推动农业生产增收,大力挖掘消费旅游以及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 牡丹江市12月1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会议强调,聚焦关键领域促进增长,强化重点行业支撑,深入挖掘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投资拉动效益,确保农业丰产增收,全面做好经济运行调度,千方百计提高经济活跃度,为全市和全省经济由负转正贡献力量。 12月4日,大连市政府召开经济运行视频调度会议,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强化调度、加压推进、冲刺攻坚,全力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工业提质增效,不断激发消费需求,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做到三次产业同步发力、各个地区竞位争先,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指出,有些地方经济增长已在三季度转正,有些地方还在努力转正。总体来看,各地正全面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措施,努力恢复经济增长。而年底确保稳增长的关键在于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即加大有效投资和引导项目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助推经济稳步复苏。 刘向东表示,宏观经济政策将更快落地见效,推动经济增长向潜在产出附近回升,四季度GDP增速有望达到5.5%至6.0%区间,全年有望实现2%以上的增长。李超表示,经济复苏超预期,四季度GDP增速料达6.6%。 “四季度经济将进一步回升,带动全年经济走势实现V型反转。”孙传旺表示,未来宏观政策将围绕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重点将放在保障经济稳定运行的领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激发并提升内需潜力,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打好良好基础。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不少小微企业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为纾困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将金融活水源源注入市场主体。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压力,央行会同银保监会及时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明确中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最长可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其中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 据央行日前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央行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对189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本金和91万家市场主体的贷款利息实施了延期,共涉及4.7万亿元到期贷款本息。 同时,为解决小微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的痛点,提高地方法人银行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比重,央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提供4000亿元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合同,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支持。 据央行报告数据显示,3月份至9月份,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2.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发放7961亿元。其中,1-5级地方法人银行发放973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发放3499亿元。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按季操作,累计向1-5级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932亿元,支持其在3月份-9月份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共计2646亿元,惠及233万家小微企业。 此外,央行今年还分层次、有梯度地出台并落实好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在疫情暴发初期,央行于1月31日设立了第一批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银行向医疗和生活物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在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控制、进入有序复工复产阶段,央行于2月26日增加第二批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商业银行以不超过1年期LPR+50个基点的利率发放贷款,有力支持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阶段,央行于4月20日增加第三批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银行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平均融资成本控制在5.5%以内,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 从使用情况来看,据央行报告显示,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和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已于6月末顺利收官,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截至9月末已落实超过80%,对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保市场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 小微企业的获得感如何?央行数据显示,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4.6万亿元,同比增长29.6%,近7个月增速连创有统计以来新高;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128万户,同比增长21.8%。前三季度,普惠小微贷款增加3万亿元,同比多增1.2万亿元。另据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在11月初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9月份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92%,较上年12月份下降0.96个百分点。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再贷款再贴现以及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货币政策的创新,在合理设计细节机制、确保资金定向精准注入实体经济相应部门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支持了小微企业应对疫情,保证大量小微企业的现金流稳定,缓解了融资难问题。 央行报告指出,下一阶段将保持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稳定性,对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提供普惠性、持续性的资金支持。积极推进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提升精准调控效果,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普惠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缓解融资难问题。 (责任编辑:蒋柠潞)
今年以来,中国邮储银行铜陵市分行主动上门与电商企业对接,共发放专属产品“网商贷”357.5万元,惠及16家电商企业,帮助他们解决融资难题。图为日前在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包装车间,中国邮储银行铜陵市分行工作人员在向电商企业负责人员(左一)了解产品销售情况。过仕宁摄(人民视觉) 今年以来,金融业通过合理让利助力企业生存发展,稳住经济基本面,在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今年前10个月金融系统已向实体经济让利约1.25万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让利1.5万亿元的目标。 金融服务实体质效提升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刘国强说,“总的看,各项措施成效显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持续提升。” ——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综合运用降准、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市场整体利率稳中有降。 ——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引导中期借贷便利和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下行0.3个百分点,带动LPR同步下降,推动企业贷款利率明显下行。 ——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分三个批次增加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并逐步发放到位。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加快落地,对小微企业的直接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督促银行减费让利。规范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环节收费行为,督促银行落实各项减费让利政策要求,主动向实体经济让利。 “今年前10个月金融系统通过降低利率、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两项直达工具、减少收费、支持企业进行重组和债转股等渠道,已向实体经济让利约1.25万亿元。”刘国强说。 小微融资量增面扩价降 今年,受疫情影响,不少小微企业都面临资金链紧张的问题,生存境况艰难。北京三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了解了三态环境的情况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主动伸来了橄榄枝,及时给予这家拥有60多项国家专利技术的民营企业发放了20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年利息不到4%。 “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三态环境技术积累深厚、在手订单充沛,很多业务只是受限于资金流无法展开。从长远考虑,我们决定及时给予资金支持。”工行北京和平里支行客户经理何绍伟说。 拿到资金后,三态环境科技公司创始人赵奕毅把钱用在刀刃上:采购原材料、置办零部件、参与招投标,忙得不亦乐乎。“有庞大的垃圾处理市场、有银行的金融支持,我们有信心!”赵奕毅说。 “今年以来,企业贷款利率明显下降,实体经济贷款需求旺盛。”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指出,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9.6%,连续7个月创有统计以来的新高;1至9月普惠小微贷款增加3万亿元,同比多增1.2万亿元;9月份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为4.92%,比上年12月下降0.96个百分点;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128万户,同比增长21.8%。这些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继续呈现“量增、面扩、价降”的特征,融资需求在增强。 全年让利目标能实现 目前,国内经济复苏态势良好,金融机构让利政策未来是否会作出调整?今年1.5万亿元的让利目标能否顺利完成? 对此,刘国强表示,今年以来,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坚持总量政策适度、融资成本下降、支持实体经济三大确定性方向,以制度和政策的确定性应对高度的不确定性。“资金去哪里?要去实体经济,不要去玩‘钱生钱’的游戏。”刘国强说,“当前,央行的政策利率和LPR均保持稳定,企业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并处于历史较低水平。随着LPR改革,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一步顺畅,1.5万亿元的让利目标今年是可以完成的。” 刘国强指出,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保持政策稳定性,用好用足现有优惠政策,持续释放相关政策红利,把已经出台的政策用好,进一步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增强各项政策的精准性和直达性,更好推动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确保完成全年的让利目标。 “特殊时期的政策也不能长期化,退出是迟早的,也是必须的,但是退出的时机和方式需要进行认真评估,主要是根据经济恢复的状况进行评估。”刘国强说,中国经济强劲,政策效果正在发挥作用,市场信心在恢复。下一步,总体上将继续保持政策松紧适度,不能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果。(孔德晨)
新华社合肥12月1日电(记者汪奥娜)记者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获悉,安徽省科技金融资源投入快速增加,截至目前,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覆盖面已经接近50%。 据悉,安徽省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目前均突破千亿元,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覆盖面接近50%。2020年以来,安徽省保险机构已经为2500余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风险保障873亿元。 目前,安徽省科技金融特色业务体系基本形成。支持有条件的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外部投贷联动,累计向515户企业提供了72.41亿元外部投贷联动资金。加强与省市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加大对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50.17亿元,服务152户科创企业。 据了解,针对科技型企业信贷特点,安徽省实行一定幅度的监管宽容,同时加强政策性银行转贷及专项金融债发行力度,扩大资金来源。
本报北京电(记者徐佩玉)中国人民银行11月26日发布的今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总体来看,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现了前瞻性、主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成效显著,传导效率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稳固,今年以来已推出涉及9万亿元货币资金的货币政策应对措施,前10个月金融部门向实体经济让利约1.25万亿元。 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0.9%,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13.5%,增速均明显高于2019年。9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3%,较上年12月下降0.49个百分点。货币信贷结构持续优化,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29.6%,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30.5%。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9月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报94.40,较上年末升值3.29%。 报告提出,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更好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加注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把好货币供应总闸门,根据宏观形势和市场需要,科学把握货币政策操作的力度、节奏和重点,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反映潜在产出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基本匹配。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综合施策推动社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发挥市场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提高政策直达性。重视预期管理,保持物价水平稳定。处理好内外部均衡和长短期关系,尽可能长时间实施正常货币政策,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维护金融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去年租了26亩地种蘑菇,正打算今年大干一场,却遭遇了疫情。”因合作社没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今年年初,山东省聊城市崔庄村村民栾绍云16个大棚食用菌的销售和再生产受到了影响。 正当犯愁时,恒丰银行送来了惠农“及时雨”,为他办下一笔50万元的贷款,解决了持续经营的问题。 今年以来,恒丰银行全力支持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截至8月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748.31亿元,其中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33.74%。 放款提效,为复工复产解忧纾困 每天生产100万只医用外科口罩、5万只普通口罩、5000套一次性防护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为紧张的时刻,山东省日照三奇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承担着向湖北直供防护用品的重任。几个车间开足马力,24小时不停工,但原材料的采购运输成本和工人的加班工资给公司经营造成了不小压力。 得知这一信息,恒丰银行立即开通“绿色通道”,采取视频会议、网上办公等灵活方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业务流程,为日照三奇加急发放抗击疫情专项贷款1000万元。 “有了这笔钱,企业生产不愁了,我们也能帮助一线医护人员获得更有保障的防护。”日照三奇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恒丰银行不断加强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提高小微企业服务精度,截至8月末,信用贷款业务较年初增加27.60%。 前不久,在河南郑州做美妆生意的个体工商户李女士通过恒丰银行获得贷款11万元,解决了迫在眉睫的资金周转需求。依托随时支取、随借随还、线上免抵押免担保的模式,李女士这种因缺少抵质押担保而难以获取贷款的个体工商户,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线上贷款申请全流程,大大降低了融资难度。 产品创新,因地制宜服务实体经济 “没想到凭纳税记录就能从银行贷到款,这可解决了我们公司的大难题。”近日,浙江省宁波新龙泰文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鲍展照凭借企业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和缴税记录,通过申请恒丰银行“银税贷”产品获得了320万元贷款。 “银税贷”是一款以客户纳税信息为依据,向诚信纳税客户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有效解决了银企信息不对称、抵押物不足等融资瓶颈。 不仅纳税记录能“变现”,科技成果也能“变现”。 “我们的产品价值高、收款周期长,公司现金流比较紧张。”山东省东营市科创石油装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指着库房里的特种钢说,“买这些原材料,全靠恒丰银行的科技成果转化贷。” 在创新金融产品的同时,恒丰银行还主动寻求金融合作,与各地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开展合作,在温州、苏州、济南、上海、杭州等多地开展“政银保”等政府风险分担业务;为解决小微企业倒贷难问题,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公司合作开展了“应急转贷”和“连续贷”业务……一项项合作创新逐个落地,让融资难融资贵得到有效缓解。 云端作业,科技与金融环环相扣 去年以来,恒丰银行通过场景嵌入、渠道合作、二维码申请等方式,快速扩大普惠客户接触面。 不仅如此,包括人脸识别、电子合同、远程放款等在内的各类科技手段也被应用到业务全流程,不断探索精准化画像、自动化审批、智能化风控的服务模式。 在线上,恒丰银行通过搭建普惠金融信贷系统、小微E管家、合作方互联平台三大服务平台,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科技支撑;在线下则通过“总对总”的合作方式对接各大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实现“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普惠场景金融服务。 “金融科技已经成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颖说,“恒丰银行会继续加大与非银金融机构、征信、财政、科技等部门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打造合作共赢的普惠金融生态圈。” 《 人民日报 》( 2020年12月02日 07 版)
随着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及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地,民间投资正呈现稳步恢复态势。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近半数省份民间投资同比增速实现正增长,北京、贵州、云南等地更是达到两位数增速。 地方民间投资稳步复苏 随着各地相继公布前10月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地方民间投资稳步复苏的态势更加明晰。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粗略统计,目前已有20余省份公布1至10月份民间投资数据,其中有14个省份民间投资同比增速实现正增长。同期,全国民间投资同比仍是负增长。 北京、贵州、云南等地民间投资同比增速达到两位数。尤其是北京民间投资累计同比增速已经连续3个月超过20%,1至10月份增速为20.6%。 此外,吉林1至10月份民间投资同比增速也接近10%,海南、甘肃民间投资增速均超过5%。 “今年以来,各地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比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推动金融、创新等诸多支持民企发展的措施落地,有效提振了民企投资的信心。”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说。 从各地披露信息来看,“两新一重”是民间投资的关键领域。多地新基建领域投资步伐明显加快,比如,截至10月底,山东省开通5G基站数量超过5.1万个,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39.6%。 在制造业领域,民间投资是绝对的主力军。从各地数据来看,下半年以来,各地制造业投资持续回升,尤其是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大幅增长。以广东为例,1至10月份,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36.4%。 “从项目投向看,今年全球疫情加速了中国经济的产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高技术产业的产值和投资增速均大幅高于传统制造业。”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分析,未来高技术产业将延续高增长趋势,为制造业投资打开新空间。 多地集中推介项目吸引民间资本 民间投资是稳投资的关键。步入11月份,各地加快了吸引民间投资的动作。 继前三季度面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88个项目后,日前天津再次组织17个项目通过推介项目公示平台面向民间资本进行推介,总投资580.6亿元,项目涵盖市政设施、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等领域。 江苏、湖南等地也相继召开重点项目推介会,重庆市在本月初也举行了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项目推介会,共推介项目186个,总投资超过4000亿元。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各地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了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推动地方常态化公开发布对民间资本吸引力强的项目。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接下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补短板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数据,截至今年10月底,平台已签约项目中民间投资项目共1682个,占全部已签约项目的43%。 尽管民间投资逐步复苏,但1至10月份,全国民间投资同比下降0.7%,同期整体投资增速已经由负转正。分析人士表示,未来仍需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活力,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 在郑后成看来,未来仍要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采取有力举措来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促进民间投资良性循环。
金融监管正全面加速夯实制度基础,织密安全网。12月1日,内蒙古首部地方性金融监管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除此之外,近来,北京、江西、厦门等多地金融监管立法也加速推进,填补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制度空白。而在全国性法律法规层面,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最近均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措施。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指出,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与专项风险整治行动相比,完善法律法规,更可为金融监管提供更多制度性保障,也可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尤其是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的加速推进,将使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有法可依,提高监管权威性和有效性,防范地方性乃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内蒙古是继河北、天津、山东、四川、浙江和上海之后,第七个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的省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机构监管、人员监管、行为监管、合规监管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同时明确了政府部门、地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防范与处置职责,大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以及已经引发重大地方金融风险的处置措施等。 另外,北京、江西、厦门等多地金融监管立法最近也加速推进,填补了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制度空白。11月25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地方金融条例》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首部地方性金融监管法规近日也获得通过,将于明年3月起实施。 最近,《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均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从目前这些立法的修订情况来看,也体现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迫切需要。 例如,针对近期中小银行风险事件中暴露出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须在立法中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要求,强化内部控制与资本约束,健全处置与退出安排,《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新设“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等章节,并将原第七章整合充实为第九章“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人民银行对金融体系整体的稳健性状况进行监测评估,牵头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明确的金融风险处置责任体系,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措施。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防范金融风险是近年来金融业的核心主题之一。到目前为止,监管部门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整治风险行动已经常态化。 当下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可为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提供更强的制度性保障。“法律法规的完善可稳定市场预期,并使得相关处罚更加有法可依。”他说。 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则更为重要。“地方一些网络小贷、地方金融交易所等组织,缺乏相应的监管规则,形成了潜在的风险隐患,事实上也造成了一些风险事件。建立和完善地方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有利于强化地方和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监管全覆盖,避免造成监管套利和潜在风险的产生。”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 北京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刚近日也表示,总体而言,中央授权由地方负责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种类较多,数量较大,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压力大、责任重。但从监管依据上看,除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可依据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其他机构的监管依据多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普遍较低,地方金融监管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亟须通过地方金融立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法制化、制度化的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下一步,央地金融监管框架将进一步完善。“完善的方式有很多,过去没有的制度现在要补齐短板,已经过时的法律法规现在要修订,过去层级比较低的部门条例也可进一步上升至更高的法律法规层面。”董希淼说。根据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金融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存款保险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重点立法也将加快推进。 曾刚也表示,近年来,地方的金融监管体制已经开始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监管协作也在日益完善。下一步,还需进一步扩大监管覆盖面,将所有金融业务的参与主体都纳入监管框架,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地方的监管沟通,形成更加合理的监管分工和有效的制度安排。 (责任编辑:关婧)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金融产品创新”为主题开展“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第四场系列新闻发布会。我国1.3亿户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在数量上占有较大比例。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市场主体任务繁重,支持小微企业生存发展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长期来看,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打通经济循环堵点,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完整性,小微企业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保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不仅是当前落实“六保”工作的一个着力点,也是“十四五”时期要面临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国在发展普惠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需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就近年的情况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使用程度加深,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相对更好的保护。然而,与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相比,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仍有待进一步加强。金融产品是连接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桥梁,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首先,丰富产品种类。小微企业所需要的金融服务个性化特点突出且种类多样。从银行业的角度看,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需要全面涵盖支付、结算、理财、投资、信贷等。在这其中,尤其需要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新信贷金融产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面对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需要结合小微企业所处行业、经营模式、发展阶段等做好客户细分,针对性开展产品创新,设计金融服务方案,让金融服务更契合小微企业需求。 其次,重视金融科技。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也是被实践验证的服务小微企业的有效方式。金融机构可以依托科技手段搭建场景、构建生态圈,丰富小微企业客户的营销渠道,提供更多更优的线上支付计算产品,也可以充分利用信用数据积累创新发展线上信贷产品,完成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抵押、线上放款、线上还款等,让小微企业随时随地获得金融服务。 再次,开展机构合作。无论是从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还是提高小微企业客户对金融机构忠诚度的角度看,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都需要开展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在同一细分金融行业内开展机构间的合作,也可以开展跨细分金融行业的合作,甚至是与政府、园区、协会等非金融行业机构合作,以机构合作推动信息共享,客户营销共建,信用风险共担等,不断丰富服务小微企业的内涵,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最后,优化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会增加金融机构融资支持小微企业的风险。这要求在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支持小微企业的过程中,要对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激发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信用贷款。后续仍需在信用信息、税收优惠、利率补贴等方面为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支持政策。 (责任编辑:关婧)
金融机构借款纠纷究竟适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记者注意到,在判定标准尚未发布的“空档期”,各地法院往往行使自由裁量权,判定结果不一。 不少受访者呼吁,最高法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裁判规则,并加强对地方法院的审判指导,减少因理解和执行尺度不一给金融机构带来困扰,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温州中院对“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一案终审之后,《国际金融报》记者近日注意到,仍有地方法院判定银行需按一年期LPR的4倍计息。 如何界定放贷主体为“金融机构”,如何界定放贷行为为“金融借贷”,一年期LPR的4倍是按APR还是IRR口径统计?这些问题是横亘在地方法院面前的难题,在判定标准尚未发布的“空档期”,各地法院往往行使自由裁量权,这也导致判定结果不一。 “严格来讲,最高院出台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并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但现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不一,特别是一些小地方的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存在问题。”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鞠秦仪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行业协会呼吁推动司法部门统一裁判标准,纠正存在的各地法院认知不同的情况。 1 又见“4倍LPR”判定 本案中行湘潭分行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所主张的利息已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湘潭法院酌情调整为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予以计算利息。 11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下称“中行湘潭分行”)与陈某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湘0304民初2988号)。 2013年3月27日,陈某向中行湘潭分行申请办理信用卡,自2019年12月27日开始逾期未还款。中行湘潭分行提供的截至2020年5月26日数据显示,陈某信用额度为200000元、迟缴级别5,应收账款233151.68元,其中应收本金199994.23元、应收利息14982.5元、应收费用18174.95元。 因欠款未还,中行湘潭分行于2020年8月27日将陈某诉至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下称“湘潭法院”)。根据中国银行湘潭分行提供的信用卡催收管理系统数据,截至2020年10月13日,陈某未还的透支信用卡本金为199994.23元(普通分期41964元+普通消费158030.23元)、分期利息为4648.8元、消费利息为23862.79元、还款违约金27319.8元,其他费用(分期手续费)1575.15元,合计257400.77元。 中行湘潭分行上诉请求湘潭法院判令陈某归还信用卡欠款本金199994.23元、利息14982.5元、费用18174.95元,合计233151.68元,利息暂算至2020年5月26日,此后利息、费用按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息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开庭审理之时,中行湘潭分行向湘潭法院确认其诉请的利息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从2020年5月27日持续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费用(指滞纳金又名违约金)是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款部分的5%从2020年5月27日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湘潭法院认为,截至2020年10月13日,陈某所欠付的利息合计28511.59元,利息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予以计算所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本案中行湘潭分行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所主张的利息已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湘潭法院酌情调整为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予以计算利息,即本案欠款本金199994.23元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利息至款项还清之日止,除此之外,不再计算其他任何费用,即中行湘潭分行主张的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计算的违约金、其他费用等诉讼请求,湘潭法院均不予支持。 湘潭法院判定,被告陈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行湘潭分行借款本金199994.23元、2020年8月20日前利息14982.5元,合计214976.73元,并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对借款本金199994.23元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利息至款项还清之日止;驳回中行湘潭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定日期是2020年10月13日。 2 持牌金融机构是否适用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修订后,各地法院对于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适用仍存在一定的差异。法律人士认为,应当明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不适用,至少不直接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 湘潭法院的判定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20日公布的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民间借贷新规”),民间借贷新规以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LPR的4倍为标准取代了原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司法保护上限。 而新规第一条明确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结合前述民间借贷新规,我们认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在放贷业务上不受民间借贷新规的利率限制。 肖飒列举指出,其一,商业银行。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三条与第十一条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设立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有权从事放贷业务;其二,消费金融公司,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消金公司经银监会批准设立,可向个人发放消费贷;其三,汽车金融公司,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二条与第十九条的规定,汽车金融公司由银监会批准设立,有权从事发放购车贷款等业务。 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则涛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时指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修订后,各地法院对于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适用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吴则涛认为,应当明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不适用,至少不直接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 对于被热议的小贷公司,肖飒认为同样属于金融机构,不受民间借贷新规的利率限制。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86号文”)明确宣告:小贷公司从事的就是“金融服务”,言下之意是小贷公司是合法放贷机构,其放贷行为就是金融服务,所以小贷公司和贷款客户的关系也是金融借贷而非长期以来法院认为的民间借贷。 从近期司法实践来看,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被判定不适用民间借贷新规的案例越来越多。在9月17日受理的(2020)浙0212民初12308号案件中,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5日作出判决,依照民间借贷新规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该案件在受理时间这一项上符合民间借贷新规的适用前提,但最终判决结果支持了宁波银行按年化24%计逾期利息。温州中院的终审判决也认定银行与贷款人之间的纠纷属于金融借款纠纷,而非民间借贷纠纷。 非银行金融机构方面,在8月20日连云港海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20)苏0706民初4773号案件中,原告消金公司就其消费金融贷款主张的24%利息得到了法院的全部支持。肖飒认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的适用利率标准上与银行金融机构并无不同,不应受到民间借贷新规利率红线的约束。 3 法院缘何裁定不一 有法律人士表示,从现在的判决结果看,在明年民法典生效之前,金融机构的利率上限基本就稳定在24%,不会有较大变化。但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也许其他地区的基层法院有不同理解也未可知。 既然民间借贷新规已明确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适用,为何还有地方法院依据民间借贷新规进行判定? “严格来讲,最高法出台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并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但现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不一,特别是一些小地方的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存在问题。”鞠秦仪指出。 记者了解到,2017年8月4日最高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二条第二款对于金融机构的利率上限给出了年化24%的规定,而这个24%又恰巧与当时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利率24%重叠。 肖飒分析指出,那时市场多认为,这两个24%其实是同一个标准,也就有了金融机构的利率不能超过民间借贷利率的说法。温州中院的判决打破了窠臼,直接表明金融借贷的归金融借贷,民间借贷归民间借贷,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司法保护的程度也不同。“从现在的判决结果看,在明年民法典生效之前,金融机构的利率上限基本就稳定在24%了,不会有较大变化。但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也许其他地区的基层法院有不同理解也未可知”。 吴则涛表示,4倍的LPR保护上限,虽然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但实际反映的是我国经济运行规律和资金融通市场的具体情况,以及行政、司法机关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生活所作出的规定。 “从更高维度出发,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通过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方式,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甚至逾期付款的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涉及资金占用纠纷的,基于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从资金占用成本或同等金额融资成本的逻辑考虑,参照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4倍LPR上限的保护规定,在法理上也是符合我国法律体系解释的。”吴则涛称。 某知名律所合伙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在没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时,地方法院判定是否适用民间借贷新规,主要看机构属性和借贷属性,“金融行业里面,有许多都是名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实为借贷,这类案件就都有可能按照这个民间借贷新规规定的四倍LPR的要求来判决”。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形式融资,这个判断还是看不同的法院,一旦物权存在瑕疵,法院就可能判成借贷。我们这边的罚息之前是千一,高于4倍LPR的,以前法院给的标准是不高于24%,目前在租赁圈这个标准也仅适用于罚息。”头部融资租赁公司相关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LPR是规定的年利率(APR),而租赁圈讲得是IRR,要考虑保证金、手续费以及还款频次的,基本没有年利率不高于4倍LPR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是非银金融机构,目前监管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块并没有完善。” 江西某地方法院相关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我们法院对于金融借贷利率没有按照一年期LPR的4倍计算,金融机构的案件一般按银行约定的利率。而现在民间借贷的利率都是按LPR的4倍,取代原来年利率24%。地方法院对民间借贷新规的适用范围理解不尽相同,对借贷属性界定也不相同,目前裁量权还是在地方法院手里。”
核心阅读 金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通过加强政银企对接,盘活企业资产,创新放贷形式,让更多金融活水流入实体经济,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金融的有力支撑下,不少企业走出了困境,推动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18年、2019年,内蒙古乌海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连续两年居自治区首位。今年1—10月,乌海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2%,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4个百分点,经济运行情况良好。乌海市市长唐毅表示,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但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不断加强,是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地通过加强政银企对接,引进融资租赁、私募股权基金等新业态,让更多金融活水流入实体经济,为企业“量体裁衣”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大批有发展后劲的企业走出困境,稳定发展,为地方经济增长贡献力量。 政银企积极对接,化解融资难 一个旅游景区,用了12年还没建完,就是因为缺钱。“家里的房子都被抵押了。”李海涛打趣道,“2008年动工时我35岁,现在奔50岁了,还没建成。” 李海涛是乌海甘德尔生态旅游公司董事长。旅游公司成立十几年,基本没盈利。因为公司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项目,就是甘德尔山景区。景区建不成,自然没收入。 驱车驶向乌海,几十公里外就能看到,当地最高峰甘德尔山上,一座近百米高的雕像形建筑巍然矗立,2012年主体建筑就已完工。景区还有一座33米长的单臂悬挑玻璃廊桥,也是景区的招牌建筑。因为缺乏后续资金,设施多年无法向公众开放,当地人都猜测景区“烂尾”了。其实,只有李海涛最清楚其中的难处。 “去银行跑了好多趟,银行总说等景区运营了才能做抵押放贷。可是没钱建设就没法运营,谈了多少年,就是解不开这个套。”李海涛说,“前前后后投进去6亿元,最困难的时候,景区停工两年。” 乌海市是一座煤城,曾经几乎各行各业都和煤炭打交道。近年来,旅游成为乌海市着力培育的经济新增长点,甘德尔山景区连同不远处的乌海湖、沙漠、湿地、黄河等旅游资源被整合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旅游产业链,是有望改变乌海市产业格局的发展布局。 需要融资的企业不止一家,为了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2019年,乌海市金融办编制了《重点建设项目融资需求册》,为企业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专场政银企对接活动,搭建融资对接平台。截至目前,共协调贷款70.66亿元,得到贷款的9家企业全部是民营企业。 借着政策的红利,李海涛成功获得9600万元银行贷款,款项到位可算解了他的套。“资金解了难题,开张有盼头了!”李海涛兴奋地说。 多渠道化解风险,盘活企业资产 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是乌海市土生土长的民营企业,一度是民营500强企业、自治区百强工业企业。企业虽具有完整的循环产业链,但也遭遇过发展瓶颈,负债最多时高达70多亿元。 “为了升级钢铁板块设备,公司投入了大笔资金,却恰逢钢铁市场走入低迷,2014年底,集团旗下的钢铁公司停产。”公司副董事长王瑞回忆,没想到,这一停就是5年。 2016年,钢铁市场逐步回暖,公司期望尽快恢复生产,但设备改造还需要大量资金,企业又欠着大笔外债,根本没钱更新设备。乌海一些企业与黄河能源一样,欠债都还不起,哪来的钱扩大生产?经营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 “对此,我们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协调银行通过转续贷,争取不抽贷、不压贷、降低利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帮企业渡难关。”乌海市金融办副主任王雅琼说。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化解企业债务,解决企业资金困难。2018年底,乌海市金融办牵头,黄河能源将20.32亿元转股不良债权转让给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这次债转股工作的成功推进,标志着内蒙古首个非上市民营企业成功转让不良债权。 2019年9月,停产5年的钢铁厂经改造后复产。今年1—8月份累计生产棒材106.4万吨,同比增长325.61%;生产线材27.5万吨,同比增长104.14%;实现产值45.56亿元,利税1.67亿元。“我们集团的钢铁产业彻底盘活了!”王瑞长舒了一口气。 为帮助更多民营企业纾解流动性困境,乌海市还成立了乌海市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受托经营企业的不良资产,并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公司总经理朱丹介绍,截至目前,已帮助6家企业化解风险,涉及资金总额14.1亿元,既稳定了金融市场,也推动了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创新放贷形式,让小微企业有活钱 车文静供职的乌海市惠力拓经贸有限公司,是主营农资产品的小微企业。企业的流动资金不多,再加上办公场所是租赁的,每次备货都为资金伤脑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车文静来到乌海市金融超市。 金融超市由乌海市金融办牵头成立,主要业务是开展银企对接。在这里,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入驻办公,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 邮储银行乌海市分行小企业金融部产品经理门广接待了车文静,了解到企业需求后,很快就为她办理了200万元无抵押贷款。“以往我们根据企业的税务情况和销售额放贷,现在又把代发工资和银行流水作为放贷标准。这意味着更多企业能拿到更高额度的无抵押贷款,最高300万元。”门广说。 但对内蒙古沙漠传奇酒业有限公司来说,300万元也不够。公司副总经理杨勇告诉记者,企业能够在冬季的酿酒黄金时间开足马力生产,多亏了金融超市开展的实物质押业务。“酒厂将112吨原浆白酒抵押给第三方担保公司,在金融超市的对接下,从银行获得了2000万元贷款。”杨勇说。 实物质押,支持了更多有发展潜力、但缺少流动资金的企业。从生产原料到成品货物,目前,乌海市质押资产放贷额达到2.32亿元,10多家企业从中受益。 “接下来,我们还要有序组织和推动市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融资工作,支持乌海市的传统产业升级,投产项目达产达效,在建项目早日投产。同时,继续进园区、入企业,开展专项、特色银企融资对接会,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助力地方经济保持稳定发展。”王雅琼说。 《 人民日报 》( 2020年11月23日 10 版)
财政部18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随着经济逐月持续稳定恢复,10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增长。10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31亿元,同比增长3%。扣除去年同期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等抬高基数因素后,10月份全国收入增长9%左右,实际增幅比上月继续提高,反映了经济运行持续稳步恢复的积极成效。 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税收收入增长11.2%。分税种看,规模性助企纾困政策加快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加快恢复,工业增加值、服务业生产指数、企业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持续改善,主体税种增幅回升。其中,国内增值税增长9.1%(工商业增值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分别增长11.9%、6.8%),企业所得税增长15.7%,个人所得税增长23.7%,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增长6.3%。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税收数据折射出经济基本面。10月份的财政收入数据,反映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增值税在经营环节征收,10月份增值税的增长态势反映出复工复产情况较好,也显示出一系列宏观政策发挥了积极效应。”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 统计显示,1月份至10月份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533亿元,同比下降5.5%,降幅比1月份至9月份收窄0.9个百分点。全国税收收入累计下降4.6%,连续6个月累计降幅收窄。全国非税收入累计下降10.3%。企业负担持续减轻,涉企收费继续下降,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分别下降4.1%、1.5%。 专家认为,今年最后两个月,主要经济指标仍将延续恢复性增长态势,税收收入会保持增长,财政收入累计降幅会逐步收窄。 在支出方面,1月份至10月份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439亿元,同比下降0.6%。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7080亿元,同比下降1.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359亿元,同比下降0.4%。在各项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96亿元,同比增长9.3%;卫生健康支出15217亿元,同比增长6.2%;节能环保支出4326亿元,同比下降14.5%;农林水支出17566亿元,同比增长8.7%。
11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部分地方政府负责人视频座谈会,分析经济形势,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李克强说,今年面对巨大挑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较快实现恢复性正增长。这是上下同心协力、共克时艰的结果,国家宏观政策及时果断、有效合理,以适度的政策力度取得超出预期的成效。各地在政策执行中主动加力,1亿多市场主体给力、展现出强劲韧性。同时,推动经济稳定恢复、回到合理区间仍需付出艰苦努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中,更好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完成今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 李克强指出,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内外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实事求是、长短兼顾谋划下一步发展,保持政策连续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合理把握政策力度、选择政策工具,探索出的经验要继续坚持,今年行之有效的直达机制等改革措施该坚持的要坚持。政策着力点要继续直面市场主体、直面基本民生,把好钢用到刀刃上。着力稳就业、扩内需。有就业有收入就有消费,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打通堵点促进消费恢复正常增长,加强补短板更好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加强政府资金引导,鼓励社会投资参与,扩大有效投资。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根据市场主体需要和形势变化适时优化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各地要因地制宜拿出针对性举措,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困难,增进民生福祉。 李克强强调,要坚持改革开放,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上亿市场主体是稳增长、保就业的基础,人民群众勤劳智慧,要多出改革的实招破难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勇于打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持续推出更多改革举措,更大激活力增动力,为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催生新的市场主体创造更优环境,更好汇聚众智众力,培育发展新动能。要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继续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达成的契机,用好有关规则和便利化举措,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根据总理座谈会,下一步将更好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在“六稳”“六保”方面做到位,要直面市场主体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困难,拿出更大勇气探索改革实招破解难题,勇于打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持续推出更多改革举措。不仅要保持政策连续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还要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拿出针对性举措,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困难,增进民生福祉。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注重指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19日,央行举行“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聚焦“金融产品创新”,围绕政策工具创新、信贷产品创新、配套服务创新等主题介绍了相关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关于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这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总行已经批准我们可以实施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表示,在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积极推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搭建国际投资者了解国内市场的平台,根据总行授权按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并大力支持商业银行代理境外机构投资人民币资产。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周逢民介绍了济南分行在便利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方面的尝试。周逢民说,从去年4月份开始,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启动了“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对成长期、有潜力、有市场、未获贷的小微企业,逐户建立培植档案,“一企一策”提供金融服务方案,组织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首贷通”“商e贷”等首贷产品,支持小微企业站稳脚跟、良性发展。比如,在山东滨州设立首贷服务中心,通过设立“首贷咨询”窗口,实现首贷培植“服务靠前一步、问题及时清理、业务高效办理”,已累计帮助2814家民营和小微企业获得首贷。截至10月末,山东已培植各类小微企业12.24万家,其中获首贷企业11.31万家,获贷金额1344亿元。 “江西作为革命老区,近几年在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方面承担了很多的改革任务。我们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张瑞怀说,金融部门主动策应国家部委对口支援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打造“金融+扶贫车间”“金融+旅游”等特色融资模式,创新油茶贷、脐橙贷、光伏贷、电商贷、乡村旅游贷等信贷产品。截至9月末,江西全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164亿元,同比增长21.5%。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率先在全国推进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新的业务快速发展。 中国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田哲表示,工行始终坚持以金融科技助力产品创新,大幅增加信用贷款投放。一方面,着力于增加线上信用贷款产品供给。运用大数据,丰富线上信用类贷款——“经营快贷”产品体系,有效覆盖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截至9月末,“经营快贷”产品已为100余万户小微企业主动提供信用类授信超8500亿元,贷款余额超1000亿元,较年初增长203%。另一方面,着力于拓宽线下非抵质押融资渠道。通过深化银政、银担、银保合作,以客户共管、风险共担的模式,拓宽融资覆盖面。例如:作为首批合作银行,工行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签订了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并在全国率先落地第一单贷款业务。 “线上化、数字化是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也是我们积极努力的方向,疫情暴发加快了这一进程,我们也在很多领域实现了突破性进展,以‘零接触’方式创新服务客户。”中国民生银行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周伯婷说,民生银行大力推广无还本续贷,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开通“自助转期”,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即可完成续贷。1月至10月,民生银行无还本续贷方式小微贷款投放2120亿元,其中一半都是由客户自助方式完成。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