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央地多措并举齐力为创新“松绑减负”01-27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作为国家创新双轮驱动之一的体制机制创新正呈加快态势。《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目前我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已全面启动。北京、上海、辽宁、江苏等近十省市,以及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中科院等所属的40家高校、科研院所展开自主权试点。央地联手实施的“减表行动”、“包干制”等措施,正在让科技创新“轻装上阵”。   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全面启动   科技部副部长李萌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科技部支持北京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特别是创新科研项目的管理方式。比如,2020年科技部支持北京部分高校开展科研自主权绩效评价改革试点,支持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积水潭医院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的试点。   事实上,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赋权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记者获悉,近日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知识产权局等试点工作协调机制组成部门共同召开赋权试点工作推进会,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北京市科委等9家试点推荐单位,以及40家试点高校、院所(医院)负责人士解读试点相关政策,交流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根据《方案》,开展试点的高校院所,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期为3年。除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外,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建立尽职免责机制等也是试点主要任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整体来看试点单位工作思路清晰。浙江大学提出,下一步将深入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优化国资管理模式、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转为科研预研基金、鼓励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等方面。而哈尔滨工业大学介绍“学科团队+区域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模式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效,下一步将全面加强体制机制、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建设,打造“赋权+赋能”全要素成果转化创新模式。   “40家自主权试点高校、科研院所,也在创新机构管理运行机制、扩大用人自主权、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自主权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科技部门知情人士透露,下一步,国家将以支持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行使科研相关自主权为目标,以强化政策落实落地见效为重点,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推进改革试点、评估改革进展,不断深化推进自主权改革,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表格减8成 央地齐为创新“松绑”   为了帮助研究人员专心搞科研,自2018年起,科技部联合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开展减表、解决报销繁、精简牌子、清理“四唯”、检查瘦身、信息共享和众筹科改等7项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2020年10月,上述四部门开展“减负行动2.0”,聚焦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以及政策宣传行动。   “我明显感觉到科技项目申报的表格少了、数字化程度更高了。身边不少同行都给‘减表行动’点赞。”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某研究员坦言。记者获悉,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层面、课题层面共57张表格精简整合为11张,精简比例达80%,项目申报评审环节全部采取信息化,大量减少纸质材料报送。另外,严格精简检查活动,还专门对“四唯”问题进行清理。   除了精简工作中的“繁文缛节”,国家还通过扩大科研主体经费使用自主权,让“打酱油”的钱也能“买醋”。2019年7月,科技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优化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完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机制,简化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预算管理等。   地方层面,北京、上海、辽宁、江苏、浙江、山东等近十余省市出台相关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内蒙古明确,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青海提出,加快拨付疫情期间立项项目科研经费,对科研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试点,经费使用不受科目和比例限制。   放管结合 “绿色通道”加快试水   “原有评价体系注重人才帽子、论文等级数量和奖励级别,造成科研人员不能脚踏实地,盲目跟风,精力不能集中在国家急需领域,科研人员主要精力在抢经费,抢地盘,抢项目,抢人才帽子,更多关注于短期效益。”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主任朱志凌表示,科技成果赋权试点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而“减表行动”等措施将让他们从繁琐的手续中解放出来,专心科研。   不过,在业内专家看来,对于科研的管理,需要把“包干制”与“放管服”结合起来。“‘放’不等于不管,只是管的方式和理念发生变化。‘减表’不代表无表;适当的容错,也不代表课题最后没有一项成功。”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所长王革表示,只要平时科研工作做得严谨,平时的数据有所记录,必要的科研表格并非就是负担。在他看来,在基础研究方面,应该以自由探索为主,但也应该有一些目标导向、任务导向。   在王革看来,未来国家势必要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创新发展新路径。   事实上,科研体制改革试点近年来一直呈加快态势。国务院此前印发的《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中选择部分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单位开展“绿色通道”改革试点。   目前,“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和“提高间接费比例”两项试点方案已制定,“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智能机器人”等4个重点专项,试点提高间接费比例。 (责任编辑:关婧)
纾困中小微企业 三大发力点精准滴灌01-25
去年,在纾困中小微企业方面,一系列已发布的高含金量政策已初显成效,今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务院最新“精神”来了。 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围绕支持和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多出实招帮他们解难题,减轻不合理负担,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月21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指出,“当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中小企业仍面临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原材料和用工成本上升等诸多困难,需要加强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 笔者认为,支持和服务中小微企业,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难题,关键的一点还是要“精准滴灌”,把各项惠企助企政策精准落实到位。 去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带来了比较大的影响,为纾困小微企业,从中央到地方层层部署,通过税费减免、政府补贴、金融救助、融资支持等一揽子措施,降低中小企业损失,为企业减轻负担。 特别是2020年7月份,工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7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等7方面25条具体措施。这是对下一阶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为今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 因此,今年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方面,笔者认为发力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要完善精准有效的财税支持制度,进一步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政策。实行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减税降费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完善多层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确保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精准到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便利续贷业务和信用贷款,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中长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和能力。 三是要完善对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支持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通过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加大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通过市场化机制开发更多适合中小企业的债券品种,完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 留得青山,赢得未来。笔者认为,中小企业是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主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稳住中小企业,就稳住了就业,保住了我国经济的源头活水,因此,只有更好的支持和服务中小微企业,才能更大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不得挪用备付金 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01-21
人民网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罗知之)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占用、借用备付金。 《条例》起草说明表示,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机构退出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总体看,为适应市场发展、对外开放和强化监管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推动出台《条例》,提升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合规经营,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据介绍,《条例》遵循公平竞争、实质重于形式、普惠金融的核心监管原则,按照业务实质确定支付业务新的分类方式。即按照资金和信息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价值)、是否具备存款类机构特征,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以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有效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监管,系统性提出支付机构在从事支付业务时必须遵守的原则与规定。一是根据从事储值账户运营业务的支付机构和从事支付交易处理业务的支付机构风险程度的不同,分类确定业务监管要求。二是明确支付机构发起的跨机构支付业务,应通过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确保资金和信息安全、透明。三是强化备付金管理要求,强调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自有财产,要求支付机构将备付金存放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并明确与之配套的审慎监管措施,充分保障用户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表示,非银行支付机构接受的备付金不属于其自有财产,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占用、借用备付金,不得擅自以备付金为自己和他人提供担保。备付金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办理用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中国将实现社保卡跨省通办01-18
据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姜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日表示,2021年年底前,中国将实现社保卡申领、启用、补换、临时挂失等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   人社部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社保卡的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可以实现全国通读。无论在哪个省份办理的社保卡,在其他省份都可以通过机具读取其中的信息。在2016年启动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持卡直接结算应用中,已实现社保卡全国通用。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此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年底前将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6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人社部上述负责人表示,电子社保卡已经在全国范围实现申领,实体社保卡基本做到省内一人一卡。随着全国统筹和全国性服务系统的建设,人社部将进一步推进实体社保卡跨省通办与应用,减少跨省重复办卡。
延续支持政策 推动小微企业更好发展 01-05
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2020年上半年,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出台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为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创新推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至今已有310多万户小微企业从中受惠。这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压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我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看,合理延长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政策是必要的。   首先,这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扩大消费最根本的是促进就业。小微企业长期以来是创造就业的生力军,约80%的就业岗位由小微企业提供。延续金融支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助于扩大就业、扩大消费,进而有效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其次,这是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需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小微企业创造了60%以上的GDP,对于稳定经济增长作用重大。小微企业群体抗风险能力较弱,不仅需要宏观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也需要政策操作上更加精准有效,给小微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再次,这是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其长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所受冲击相对更大,资金紧张的问题也更加突出。对此,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相关部门迅速落实,从税费减免、租金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即便如此,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仍需要有效的政策支持,尤其是小微企业缺少足值的抵押物,鼓励发展信用贷款更契合小微企业的需求。   第四,这是银行扩大对实体经济支持的需要。小微企业本身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较低,决定了银行服务小微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2020年为对冲疫情影响,银行扩大信贷投放,资本充足率下降较快,让利实体经济等导致利润下降,面临的困难有所增加。中小商业银行是服务小微企业的生力军,面临的困难相对更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而言,有助于降低其资金成本,激励地方商业银行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   总之,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小微企业将是最大的受益群体,也是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政策具体落实方面,商业银行需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做好客户选择和与客户的自主协商,真正让资金流向小微企业,流向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发展前景看好而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做好贷款流程管理、贷后管理、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管理,让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小微企业更好发展。 (责任编辑:关婧)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12-23
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特别是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关部门出台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实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予以一定激励,并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效果,惠及小微企业310多万户,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正常,但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加以帮扶。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做好政策接续和合理调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会议确定,一是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二是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实现生产经营稳定恢复。 会议强调,要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规定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在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资金监测等方面完善防范机制,规定了调查处置中强制措施,强化监管问责。草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和资金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草案还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会议指出,医疗器械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会议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强化企业、研制机构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任,明确审批、备案程序,充实监管手段,增设产品唯一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监管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大幅提高罚款数额,对严重违法单位及责任人采取吊销许可证、实行行业和市场禁入等严厉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七大民生看点12-22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七大民生看点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要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露出诸多民生关怀。 2021年是奋进“十四五”、逐梦新征程的开局之年,这次会议将从哪些方面就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 就业: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会议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会议提出,要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今年1至11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99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但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有人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有岗位招不到人。 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工程实验室主任周天勇表示,会议强调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而消费需求的背后是收入,收入的源泉是就业。因此,会议将促进就业作为扩大消费最根本的举措之一。 “明年要千方百计稳就业。要把职业技术教育作为重要抓手,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缓解目前存在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也让扩大内需有更好的支撑。”周天勇说。 粮食安全: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 会议提出,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要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 今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连续6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国家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夯实,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压舱石”的作用。作为农业的“芯片”,种子安全与否,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粮食的产能和品质。 “我国耕地数量有限,粮食生产关键之举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而种子起着关键性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表示,今后要加强较弱领域的种业发展,特别是加快智能育种、生物育种的科研攻关,抢占粮食生产技术制高点。 “米袋子”“菜篮子”稳产保供,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会议提出,要提高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粮食和农副产品必须立足国内稳产保供,以国内市场的稳定性应对未来国际市场的不确定性。”叶兴庆说。 消费: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 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 会议提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必须在合理引导消费、储蓄、投资等方面进行有效制度安排。要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要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表示,各地要认真评估限制消费增长的规定,根据政策及时取消不适当的限制,在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生活需求的同时,提升消费品质,拉动消费。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建议,要进一步改善县乡的商品流通设施条件,积极改善消费环境,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不断激活县乡消费市场活力。 房地产: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 会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 在不少地方,租房者往往享受不到购房同等的公共服务保障,租房市场也存在一些“黑中介”、随意涨价、房租欺诈等乱象。 “这次会议明确提出住房租购同权,出发点在于保证租房居民和购房居民在公共服务获取上的平等性。这些都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尤为重要。”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说。 会议鲜明提出要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专家认为,近来,多家长租公寓陆续“爆雷”,给房东和租客留下“一地鸡毛”。应建立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根据租赁机构属性进行分类指导、加强监管,避免其野蛮生长。 居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会议提出,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居住社区的设施、服务短板,能够极大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全国已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8万个,惠及居民1043万户。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到11月底,今年计划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已全面开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个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健说,我国大部分城镇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项等问题突出。改造后,不仅可以有效改善百姓生活品质,还能带动房地产全产业链增长,增加有效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脱贫攻坚: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会议指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要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分类调整优化,留足政策过渡期。 今年,我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至关重要。”中国人民大学扶贫研究院院长汪三贵认为,目前,仍有一部分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要密切跟踪关注,继续采取措施。一方面要帮助这些家庭稳定增收,另一方面要兜住底线,确保“两不愁三保障”。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会议提出,要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汪三贵建议,可借鉴脱贫攻坚中采取的有效经验、可靠模式,进一步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信息保护: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 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平台经济经过迅猛发展,在壮大自身的同时也为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为人们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其无序扩张、任性行为也造成负面能量。在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也存在需要矫正和改进的地方。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常见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将面临更严格监管。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表示,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显示出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说,必须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导向,促进市场有序竞争。(记者申铖、戴小河、姜琳、王优玲、于文静、舒静、宋佳、韩佳诺、刘夏村)
多项金融数据回暖 着力“输血”实体特征凸显12-14
11月人民币贷款同比多增456亿元 资金向企业中长期贷款倾斜   多项金融数据回暖 着力“输血”实体特征凸显   在经过10月季节性回落后,11月多项金融数据“回暖”。根据央行12月9日发布的数据,11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43万亿元,同比多增456亿元。11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2.1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406亿元。1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2个和2.5个百分点。   机构普遍认为,1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43万亿,从全年信贷投放节奏来看符合季节性规律。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11月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增强,企业部门贷款新增7812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1018亿元;居民部门贷款新增7534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703亿元;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1042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减1316亿元,说明影子银行治理发挥积极成效,资金空转明显改善,更多资金流入实体经济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11月贷款期限结构进一步向中长期倾斜,11月企业部门新增中长期贷款5887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1681亿元。温彬表示,企业中长期贷款新增较多主要是由于随着经济进一步企稳回升,投资需求也在同步回升,金融加强对制造业、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发挥积极效果,基建等中长期投资逐渐发力。   在新增人民币贷款和地方债的拉动下,11月社会融资规模的新增额站上2万亿关口,单月新增2.1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1406亿元,环比多增7127亿元,略超市场预期。表内贷款和政府债券比去年同期多增幅度较大,对社融形成贡献。但受违约事件影响,企业债融资同比少增近2500亿元。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分析称,11月新增社融规模环比多增,主因是新增人民币贷款环比季节性回升。从同比来看,11月新增社融多增主要受政府债券融资、人民币贷款和委托贷款三项拉动。   展望后续政策走势,温彬表示,临近年末,市场资金需求较为旺盛,预计央行将继续通过加大逆回购和MLF操作力度,维护流动性合理充裕,满足跨年资金需求。王青认为,在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带动下,年末宽信用将持续处于“退潮期”,压降房地产相关融资、支持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结构性特征将进一步显现。(记者 向家莹)
央行将加强信用评级行业监管12-14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刘四红)继国务院定调“零容忍”严查欺诈发行、虚假信披等违法违规行为后,债市违约事件再次迎来央行重磅发声。12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央行近日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认真总结了近年来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情况和有关问题,交流借鉴国际评级机构业务开展的经验,研究讨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措施。   “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央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在会上指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等各方应各尽其责,共同推动我国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潘功胜进一步强调,央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信用评级机构作为金融市场中一个特殊中介服务机构,在提示信用风险为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和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11月信用债市场违约事件多发,且频现多家高信用评级的机构违约,也让公众对评级机构专业性和公信力心生质疑。   “正如监管层指出,目前国内信用评级行业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明显制约了债市高质量发展。”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近年来,国内一系列信用违约事件暴露出评级行业多个问题,导致国内整体信用评级质量不高,难以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投资决策,阻碍债券市场高速发展。此次央行发声,也释放出接下来将强化行业监管与市场纪律等信号。   在周茂华看来,一方面,信用评级是国内债券市场不可替代基础性制度之一,有一定“公器”性质,需要加强监管;另外,国内在行业监管方面存在短板,迫切需要统一监管规则,健全行业制度规范,强化市场纪律,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等。而强化信用评级行业监管,有助于推动行业良性竞争,将引导行业逐步转向注重评级质量,提升评级技术和信用区分度,为投资人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逐步提升评级机构公信力,意味着国内风险定价合理,信用债投资吸引力不断增强。”展望后市,周茂华预测,从发展趋势看,未来国内债市及监管逐步走向统一,同时,随着国内债市基础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短板加快补齐,国内经济潜力不断释放,加之国内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不断推进,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债券市场将迎来发展“黄金时代”。
工信部等17个部门联合推出25条具体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2-01
核心阅读   保住中小企业,就保住了我国经济的源头活水。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7个部门印发意见,提出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财税支持制度、融资促进制度等7方面25条具体措施。   随着政策落地显效,中小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呈现持续向好态势,生产效益指标逐步好转,企业信心逐步恢复增强。   我国1.2亿户市场主体中,有3000多万中小企业、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六保”任务中“保市场主体”的关键是保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保住了中小企业,就稳住了就业,就保住了我国经济的源头活水。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如何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助其蓄力发展?前不久,工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7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7方面25条具体措施。意见释放了哪些利好,一段时间以来政策实施效果如何?记者采访了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专家和企业。   瞄准难点痛点堵点,首次从制度设计层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近两年尤其是今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此次印发的意见有何不同?   意见首次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制度设计,是对长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总结和提升。在工信部有关负责人看来,加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体系建设,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重大问题,有了一个良好的制度体系作保障,企业的发展就有了根本依托。   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些基础性、制度性问题凸显。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执行会长张竞强表示,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普遍存在抗风险能力差、统计监测难度大、缺少抵押物和信用建设不健全导致融资困难等问题。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工业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兴波认为,中小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产业链体系中分布最广、竞争和生存局面最复杂,同时,由于大多不占据头部或上游区位,加之一贯存在的融资、人才、创新等劣势,往往处于市场的高风险区。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将制度设计放在第一位,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财税支持制度、融资促进制度、创新发展制度、合法权益保护制度、组织领导制度等7方面提出应对措施。工信部中小企业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主要有三个特点——   注重政策衔接。与《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疫情防控以来出台的财税、金融、社保等一系列阶段性惠企帮扶政策相衔接,形成长短结合的多层次政策体系。   明确问题导向。聚焦中小企业发展及相关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重在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制度,完善基础性工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重视制度创新。更加突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加大对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的支持力度。为更好帮助其应对各类不可抗力事件,创新性提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应急救援救济机制,帮助中小企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   在统计监测、政府采购和融资信贷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意见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给出了全方位支持。其中不少制度设计,都具体到了执行层面。张竞强表示,其中有几点值得关注。   首先,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和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中小企业统计数据,研究编制中小企业发展指数。   “从经验来看,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已经成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张竞强说,中小企业量大面广,统计监测难度大,但也必须掌握有关情况,以备调控和决策。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并公开向社会发布,以实现以评促优、以评促改,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特别提出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机制,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事实上,《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相关优惠政策,财政部也于2011年出台相关办法,规定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特别提出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张竞强说,当前,加大政府采购将成为中小企业特别需要的订单来源,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此外,针对不少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问题,意见指出强化小微企业金融差异化监管激励机制,并首次特别提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授信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制度。   张竞强解释,中小企业融资难与现有银行审批贷款实行终身追责制密切相关。一旦企业出现坏账,相关经手人都会被追责,这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负面清单就是将违规贷款的红线划出来,认定信贷从业人员尽职履行要求都可免责,将极大提升向中小企业放贷的意愿。”   下一步应加强跟踪督促,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应该看到,随着政策的落地显效,疫情冲击造成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得到有效缓解。二季度以来中小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呈现持续向好态势,生产效益指标逐步好转,企业信心逐步恢复增强。数据显示,10月,中小企业发展指数达到87.0,比上月上升0.1点,连续4个月持平或上升,目前已升至今年2月以来最高点。   具体来看,财税融资政策助企纾困发展。截至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到14.6万亿元,同比大幅增长了29.6%。反映流动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比例连续7个月下降,营业收入利润率显著回升。产业引导政策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从全国来看,目前省一级已培育认定了2万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断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此次意见是目前在全面支持中小企业这一重要市场主体上,最广泛、最有力、最实在的一次纾困措施。从长期看,还将会对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起到显著成效。   下一步,如何才能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让政策红利更好惠及中小企业?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涉及多个部门,下一步还将积极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加强跟踪与督促,形成共促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   责任制是确保落地的有力保障。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开会,各成员单位建立内部责任制,加强工作落实。   “宏观政策能否落地见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微观层面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政策支持与引导是否落实。”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企业制度室主任余菁说。   “一些好政策小微企业了解不到或者不及时。”一些中小企业表示,期待相关部门及时上门宣讲利好政策,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意见和已出台助企纾困各项政策,进一步推动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对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行为“零容忍”11-23
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银行保险机构总体上能够认真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不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但仍有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到位,对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贷款中违规收取应减免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抬升了综合融资成本,削弱了小微企业获得感。   小微企业不仅是就业的主要载体、社会稳定的主要保障,也是税收、技术创新等的主要力量。小微企业稳、社会就稳、税收就稳,技术创新等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如果不把小微企业发展好,就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就会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则是保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融资机构,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方面,存在较大缺陷,不仅融资门槛高,而且融资成本高,不仅服务质量差,而且服务效率低。利息一浮到顶、收取贷款保证金、高额服务费、顾问费、各种手续费、咨询费、搭售理财产品等,一笔贷款从申请到拿到手,除需要很长时间之外,收取的利息之外的费用更是远超利息几倍,且不能足额到位,只能贷出部分资金。这种情势迫使部分小微企业只能寻求地下金融机构支持,导致地下金融泛滥,非法集资增多,继而严重破坏了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也就是说,金融机构不有效支持小微企业,产生的负面作用与影响是全方位的。   特别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小微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生存压力加大,越来越多矛盾都集中到了小微企业身上。如果再不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帮助它们摆脱困境,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帮助小微企业克服困难。其中,融资最为重要,因为几乎所有小微企业,都受到了资金的制约与影响。   也正因为如此,今年以来,中央从经济社会稳定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出台围绕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和举措,特别在如何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更是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办法。在这样的情况下,融资机构仍然敢顶风作案,政治觉悟和全局意识也就真的出现问题了,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对这些融资机构和工作人员实施纪律约束,情节严重的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不仅是融资机构是否愿意给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是否真正认识和理解经济与金融之关系的问题,更是衡量融资机构能否认真执行中央政策和要求的问题。   所以,面对部分融资机构有令不行的问题,监管机构在调查的同时,应当依法对相关融资机构予以严厉处罚。中央反复强调要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说到底就是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融资机构,不能有效地落实货币政策的各项要求,存在各种打折扣的问题。如果不借此机会,给各种融资机构好好地上一课,就很难确保货币政策能够畅通运行、顺畅到位。(谭浩俊)
人民银行、国资委:助企业减少汇率风险 节约成本增加渠道11-16
人民网北京11月13日电 (记者杜燕飞)为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支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1月12日,人民银行、国资委联合召开跨境人民币便利企业贸易投资工作座谈会。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和国资委副主任袁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金融机构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币跨境及离岸清算效率,更好帮助企业减少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参会企业代表认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以来,始终坚持适应市场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在帮助企业节约交易成本、降低汇率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企业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使用人民币的意愿不断提升。部分企业代表建议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基础设施、丰富离岸人民币市场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企业便利贸易投资、规避汇率风险等多元化需求。 下一步,人民银行、国资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营造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不断完善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框架,提高跨境人民币使用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央行发布报告:我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11-11
本报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葛孟超、吴秋余)记者7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对2019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认为,2019年以来,全球政治经济局势更加复杂严峻,中国经济金融体系面临的外部不确定性有所加大。面对复杂局面,金融系统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3项任务,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改善金融管理和服务,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报告指出,2020年,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作用下,金融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前三季度金融体系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支持我国经济实现正增长,国民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充分展现出我国经济金融的强大韧性和巨大回旋余地。总体看,经过治理,中国金融体系重点领域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存量风险得到逐步化解,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 人民日报 》( 2020年11月08日 02 版)
银行业对超3.7万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施延期11-09
银行业对超3.7万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施延期   前10月向实体经济让利1.25万亿元   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央行和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金融机构合理让利落实进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根据会上发布的数据,今年前10个月金融系统已向实体经济让利约1.25万亿元;银行业目前已对超过3.7万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施延期。   金融系统让利实体进展如何?   全年可实现让利1.5万亿元   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吹风会上表示,根据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数据测算,今年前10个月金融系统通过降低利率、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两项直达工具、减少收费、支持企业进行重组和债转股等渠道,已向实体经济让利约1.25万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让利1.5万亿元的目标。   “总的看,各项措施成效显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持续提升。”刘国强称,9月企业贷款利率为4.63%,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截至9月末,小微企业融资新增3万亿元,同比多增1.2万亿元;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128万户,同比增长21.8%;9月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92%,较上年12月下降0.96个百分点。   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目前已对超过3.7万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施延期,有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各项减费让利政策持续发挥作用,银行业也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客户需求主动让利,进一步加大减费力度。”梁涛表示,今年1-9月,21家全国性银行服务收费减费让利1873亿元,银行业整体减费让利约2743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减费让利3600亿元左右。   从21家全国性银行服务收费减免情况看,落实小微企业“两禁两限”政策减免212亿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个人抗疫减免233亿元,通过技术进步、规模扩大、服务模式创新、上游降费让渡等方式主动减免市场调节价服务费用316亿元。   影子银行和金融科技相关风险如何防范?   把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统一监管   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针对银行业保险业面临的金融风险,银保监会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取得积极的成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介绍,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自2017年起,集中整治不规范的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到目前,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约20万亿元。   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大步推进。三季度末,商业银行境内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之比为80.2%,部分银行逾期60天以上贷款也全部纳入了不良。   互联网金融风险形势根本好转。全国实际运营P2P网贷机构已经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到目前的3家。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8个月下降。   威胁金融安全的“灰犀牛”得到控制。前三季度,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7个百分点,配合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风险,在压降存量风险的同时,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规范融资,近三年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增持地方政府债券11万亿元。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银保监会及时出台一系列的纾困措施,全力以赴推动经济恢复正常循环,提早谋划应对风险反弹回潮,严密监测防范外部风险冲击,有效防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重大金融风险。   在谈到金融科技时,刘福寿表示,支持金融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创新,同时坚持创新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要为实体经济做贡献。按照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把所有的金融活动纳入到统一的监管范围。   第三支柱养老保障建设进展如何?   “养老”短期金融产品不合标准坚决清理   在介绍第三支柱养老保障的建设进展情况时,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2018年5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开始启动,标志着我国开始运用税收优惠手段探索建立第三支柱。截至2019年底,参保人数是4.7万人,保费收入2.45亿元。   他指出,养老金融是我国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金融委做出专门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目前,银保监会正按照“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方面,坚持正本清源,研究明确养老金融产品的标准,按照“名实相符”的原则,对不符合标准各类带有“养老”字样的短期金融产品坚决予以清理。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创新试点,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先行开展养老金融试点。支持相关机构发展体现长期性、安全性和领取约束性,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养老金融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力争通过示范引领,为养老金融全面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下阶段货币政策会不会调整?   不能出现“政策悬崖”   四季度的GDP增速将回到疫情之前的水平,金融机构在疫情期间出台的大量支持实体经济的特殊政策会如何调整?央行副行长刘国强昨日回答这一问题时表示,特殊时期的政策不能长期化,退出是迟早的,也是必须的,但是退出的时机和方式需要进行认真评估。   据他介绍,最近央行做了一些调研,从趋势看我国经济比较强劲,政策效果正在发挥作用,市场信心在恢复。无论是出口、投资、消费,虽然有的还没有达到正常速度,但是一个月比一个月的变化的趋势是非常强劲的。   刘国强指出,面对这种情况,也要考虑下一步的政策。总体上当然继续保持松紧适度,政策调整要基于对经济状况的准确评估,不能仓促,不能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效果,要把实体经济服务好。另外也不能出现“政策悬崖”,政策突然中断可能很多方面适应不了,所以调整政策要评估,要考虑这些因素。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构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继续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   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昨天也表示,下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根据形势变化和市场需求及时调节政策力度、节奏和重点,一方面特殊时期出台的政策将适时适度调整,另一方面对于需要长期支持的领域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孙国峰称,央行将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创新和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精准设计激励相容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新发展理念相关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记者 程婕)
两部门: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11-03
人民网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杜燕飞)记者今日从银保监会获悉,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七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业务准入、业务范围和基本规则、经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办法》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厘清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定义和监管体制,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二是明确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符合的条件。 三是规范业务经营规则,提出网络小额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联合贷款、贷款登记等方面有关要求。 四是督促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股权管理、资金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依法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 五是明确监管规则和措施,促使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有效性,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是明确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等安排。 根据《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办法》明确,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