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近日印发《辽宁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支持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措施》从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政策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开发新业态新产品、支持企业开源节流、加快制定促进消费提振措施、协助解决文旅消费中的法律纠纷、统筹做好市场宣传营销、加快企业优化结构提升品质、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11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措施》要求,各级宣传、文旅、广电等部门要针对税费减免、社会保险免缴或减半征收、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进行全面对接和流程衔接,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文旅企业,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统筹使用有关帮扶小微企业专项基金。 《措施》提出,疫后,要支持文旅企业加大项目策划和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文旅项目领导包联责任制,帮助企业落实土地、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国家专项债券支持文旅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重点文旅项目,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支持开发新业态、新产品,引导文旅企业推进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引导文旅企业开发自驾露营、康养旅游、文化演艺等业态和产品;以A级景区、度假区等为重点宣传对象,针对客源群体,开展系列推广活动,着力推介“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