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贷
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它组织

我行存量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到期后,企业仍有融资需求,又存在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经其主动申请,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貂蝉和评审,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无还本续贷。

1.贷款对象: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它组织。

2.担保方式:我行认可的抵质押担保。

3.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结合担保情况等合理确定。

4.还款方式:按约还本付息。